作为一条狗,就算是变异了,它所受到的关注程度也有限,何况这还是条傻缺出名的哈士奇,天生就跟不靠谱画等号,谁能想到目标人物会藏在二哈身上!

    周子扬立刻把高彬也变小了,万华镜把他拽上去,被密实的狗毛一遮,从外面什么都看不到。

    是以在帝释天眼里,雪地上的脚印戛然而止,只剩下了狗脚印。

    狗子耳朵灵,变异犬尤甚。万华镜只要小声告诉团团跑,本就好动的狗子跑起来都不带犹豫的。

    雪后路滑,开车还得小心翼翼,乘狗就不一样了。团团跑的又快又稳,他们藏在狗毛里温暖又舒适。

    就是味儿有点冲,这狗不知道都钻过什么地方,在外奔波这几天又没条件给它洗澡,身上难免一股怪味儿。

    万华镜强行拉着霍凌云击掌:“顺利逃脱,大成功!”

    霍凌云“唔”了一声,用一只手捂住了嘴:“这就算大成功了?”

    “不然你还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吗?”万华镜不服气。

    “有啊!”霍凌云露出冒黑气的微笑:“竟然被逼的这么狼狈,不给他留点好东西怎么能让我解气呢!”

    他打量着万华镜紧张的表情,心里直往上冒酸泡泡:“他这会儿,应该已经被丧尸包围了吧?”

    真可惜!他叮嘱周子扬召集丧尸时,打的可是与丧尸合作做掉帝释天的主意呢!

    天寒地冻的,丧尸大概也行动不便了,帝释天却有水系异能,啧!让他逃过一劫!

    万华镜虚着眼睛看他,头大无语。

    板正反派之路,任重而道远啊!

    团团跑够了的时候,距离他们上个落脚点已经有十几里远了。

    距离A城已经不远了。

    南屏镇曾经是个美如画的地方,镇上遍植红枫,到了秋天,深浅不一的红连成一片,美不胜收,每年都回吸引大批的游客前来。

    但是丧尸出现了,就出现在距离南屏不远的A城。游客们不来了,镇上的居民也纷纷逃离,只剩下一些上了年纪,无牵无挂的老人还守在这儿不愿意离开。

    这儿是根,老人们重视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