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狐瑞换回了女装,三位姑娘结伴而行,几日后,走出了那片连绵的山域。期间,叶玲珑曾经问过令狐瑞,既然她是奉命来接应的,为何不带着自己直接飞往何童界呢?对此,令狐瑞是这么回答的:“何童界的那些修真者并不认识我,如果被他们发现我是个妖族,会惹出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再说接应之事本就是你不该知道的秘密,还是脚踏实地步行过去为好。”叶玲珑也曾悄悄问过阮箐莎有关《共工秘赋》的事,很可惜,阮箐莎不过是五行级,她还没资格研习秘赋,所以对书上的内容一无所知。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叶玲珑发现,阮箐莎其实并非不易相处。从小娇生惯养,的确惯出了一些“大小姐”的毛病,可是她本质不坏。这回出门在外行走江湖,对她也是一种磨练,那些高傲的“锋芒”,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被阅历给“磨平”。
“你们看,那里应该就是邀月镇了!”阮箐莎指着远方。她们走出山区之后就进入了一片低洼的平地,那时已经可以依稀看见天边的那座小镇。如今又走了两个时辰,时近黄昏,小镇只在几里开外。
“早就听说邀月镇十分热闹,如今终于可以亲眼得见了!”阮箐莎兴奋不已。
令狐瑞道:“这儿和潜龙庄只隔着一片山区,并不算远,难道你长这么大从未来过吗?”
阮箐莎撇了撇嘴:“可不是嘛!正如叶姑娘之前所说,我从小到大从未离开过潜龙庄,因为姑父严令禁止庄中之人随意出庄,尤其是像我这种姑娘家。”
“这是为何呀?我觉得龙庄主也不是那种不讲情理的古板之人呐?”叶玲珑道。
“可能是出于安全考虑吧?”阮箐莎猜测道,“姑父一生淡泊名利,荣辱不惊,乐得隐世逍遥。若非如此,以他的实力,当个大君我看也绰绰有余。”
“淡泊名利?”叶玲珑想了想,问道,“莫非龙庄主以前也曾身居高位?”
“‘高位’谈不上。”阮箐莎回答说,“我也是听父母闲聊时说的,姑父一向与世无争,与大君大人完全是相反的秉性。当初大君大人登位之时,姑父也没少出力,但他彻底放弃了原本拥有的一切,甚至包括大君大人给他的诸多赏赐,只身回了龙家。后来,他只向大君大人讨了潜龙庄那块鸟不拉屎的破地方而已。”
令狐瑞叹道:“也许正是因为龙庄主的这种安贫乐道的作风,才使得诸葛大君能一直与他称兄道弟、和平相处吧!设想一下,如果龙庄主也是一个锋芒毕露、争强好胜的人,那恐怕诸葛大君和他早就斗得天翻地覆了。看来有时选择‘独善其身’也并非坏事。”
“你错了,姑父他可不单单只为他自己考虑。你们觉得潜龙庄是为谁而建?还不是为了我们这些亲眷?据说龙家早年间可是名门旺族,后来与另外一个大家族相耗过度才没落的。没落之后的日子自然很不好过。姑父本可以独自隐修,但他为了亲眷不受欺辱,遂凭借一己之力,在原本那个‘鸟不拉屎的破地方’建起了潜龙庄,并把亲眷都迁了过来,接着又在这片地域迅速地树立起潜龙庄的威名。庄里的人都认为他很伟大,所以都十分遵从他的命令。”阮箐莎的话语之间充满了对龙再兴的尊敬。
“所以就连被我拒绝这种小事,你都去找他诉苦。”令狐瑞开起了玩笑。
阮箐莎俏脸一红:“他就是潜龙庄的顶梁柱、主心骨,所以大家一有事就都跑去找姑父做主,习惯了。”
“那他没有子女吗?怎么一个人独居呢?”叶玲珑问道。
阮箐莎叹了一口气:“听父母说,以前我也有过一个表姐。可是姑姑早殁,表姐早夭,姑父就一直一个人了。那些都是在我出生之前发生的事了。”
“原来龙庄主也是个命苦之人。”令狐瑞惆怅地感慨道。
叶玲珑微蹙了一下眉头,令狐瑞说了个“也”字,结合她的神情和口气来看,或许她也曾有一段凄凉的过去。
前方路上迎面走来一高一瘦两位年轻男子,还背着好几个大包袱。两人显然是从邀月镇出来的,见着三位俊俏姑娘,两人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双方在小路上相会,分别侧身相让。在擦身而过的时候,阮箐莎留意了一下两人背上的东西,当她看到一个包里明显放着帐篷时,轻笑道:“我劝二位一句,比武招亲已经结束了,你们去了也是白跑一趟。”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叶玲珑发现,阮箐莎其实并非不易相处。从小娇生惯养,的确惯出了一些“大小姐”的毛病,可是她本质不坏。这回出门在外行走江湖,对她也是一种磨练,那些高傲的“锋芒”,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被阅历给“磨平”。
“你们看,那里应该就是邀月镇了!”阮箐莎指着远方。她们走出山区之后就进入了一片低洼的平地,那时已经可以依稀看见天边的那座小镇。如今又走了两个时辰,时近黄昏,小镇只在几里开外。
“早就听说邀月镇十分热闹,如今终于可以亲眼得见了!”阮箐莎兴奋不已。
令狐瑞道:“这儿和潜龙庄只隔着一片山区,并不算远,难道你长这么大从未来过吗?”
阮箐莎撇了撇嘴:“可不是嘛!正如叶姑娘之前所说,我从小到大从未离开过潜龙庄,因为姑父严令禁止庄中之人随意出庄,尤其是像我这种姑娘家。”
“这是为何呀?我觉得龙庄主也不是那种不讲情理的古板之人呐?”叶玲珑道。
“可能是出于安全考虑吧?”阮箐莎猜测道,“姑父一生淡泊名利,荣辱不惊,乐得隐世逍遥。若非如此,以他的实力,当个大君我看也绰绰有余。”
“淡泊名利?”叶玲珑想了想,问道,“莫非龙庄主以前也曾身居高位?”
“‘高位’谈不上。”阮箐莎回答说,“我也是听父母闲聊时说的,姑父一向与世无争,与大君大人完全是相反的秉性。当初大君大人登位之时,姑父也没少出力,但他彻底放弃了原本拥有的一切,甚至包括大君大人给他的诸多赏赐,只身回了龙家。后来,他只向大君大人讨了潜龙庄那块鸟不拉屎的破地方而已。”
令狐瑞叹道:“也许正是因为龙庄主的这种安贫乐道的作风,才使得诸葛大君能一直与他称兄道弟、和平相处吧!设想一下,如果龙庄主也是一个锋芒毕露、争强好胜的人,那恐怕诸葛大君和他早就斗得天翻地覆了。看来有时选择‘独善其身’也并非坏事。”
“你错了,姑父他可不单单只为他自己考虑。你们觉得潜龙庄是为谁而建?还不是为了我们这些亲眷?据说龙家早年间可是名门旺族,后来与另外一个大家族相耗过度才没落的。没落之后的日子自然很不好过。姑父本可以独自隐修,但他为了亲眷不受欺辱,遂凭借一己之力,在原本那个‘鸟不拉屎的破地方’建起了潜龙庄,并把亲眷都迁了过来,接着又在这片地域迅速地树立起潜龙庄的威名。庄里的人都认为他很伟大,所以都十分遵从他的命令。”阮箐莎的话语之间充满了对龙再兴的尊敬。
“所以就连被我拒绝这种小事,你都去找他诉苦。”令狐瑞开起了玩笑。
阮箐莎俏脸一红:“他就是潜龙庄的顶梁柱、主心骨,所以大家一有事就都跑去找姑父做主,习惯了。”
“那他没有子女吗?怎么一个人独居呢?”叶玲珑问道。
阮箐莎叹了一口气:“听父母说,以前我也有过一个表姐。可是姑姑早殁,表姐早夭,姑父就一直一个人了。那些都是在我出生之前发生的事了。”
“原来龙庄主也是个命苦之人。”令狐瑞惆怅地感慨道。
叶玲珑微蹙了一下眉头,令狐瑞说了个“也”字,结合她的神情和口气来看,或许她也曾有一段凄凉的过去。
前方路上迎面走来一高一瘦两位年轻男子,还背着好几个大包袱。两人显然是从邀月镇出来的,见着三位俊俏姑娘,两人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双方在小路上相会,分别侧身相让。在擦身而过的时候,阮箐莎留意了一下两人背上的东西,当她看到一个包里明显放着帐篷时,轻笑道:“我劝二位一句,比武招亲已经结束了,你们去了也是白跑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