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云在嘉禾影城呆了一整天,除了上午与林清霞有过一场短暂邂逅,他再未遇上让他惊喜的经历。

    晚上回到家,他开始撰写《富贵逼人》的计划书,老伯的手机有模板,他照抄就可以,但是要适当作一些更改,把符合当今年代的条目添加进去,重点是有关预算的内容,《富贵逼人》的服装、道具、选景必须考虑到目前的物价。

    他的职务只是出品人与编剧,他不会参与实际制作,毕竟他是一个电影菜鸟,他只会聘请专业的监制与导演来完成在这个项目,他要做的是出钱,以及监管预算。

    随后的一个星期他都在完善计划书,当他搞定这份文件时,大陆亲戚把消息传到了宝仔家里。

    宝仔大姨与大姨夫在老家搞了一场虚假的寻子行动,在月初已经展开,这对夫妇从羊城花县赶赴深市,说是寻子,其实是在那里等候陈维云。

    偷渡的时候要到了。

    陈维云每一周都能从马场进账十几万港币,他手里有钱,可以选择更快捷的偷渡方式,他通过陈家良的老板陆元亨,联系上一个资深蛇头,这位蛇头的偷渡工具不是小木船,而是马达快艇,一刻钟就能驶过深湾。

    5月30日深夜,他平安回到大陆,按照约定地点与宝仔大姨与大姨夫汇合,一块返回花县。

    他在花县呆了半个月搞户籍,他舍得花钱,事情办的很顺利。

    大陆目前没有身份证,要等到明年才会开始颁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他办的是户口本。

    有了户口本,他开始办护照,最后是前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到港务工。

    其实在这之前需要先向香江入境处申请务工许可,过程大约需要一个月,但是老板陆元亨打通了关系,许可证早就审批完成,这个过程被省略了,为此他一口价花了二十万港币。

    这笔钱是什么概念?

    1983年香江人均年收入是40651港币,平均月薪是3387港币,20万需要一个工薪家庭的三个壮劳力不吃不喝苦干两年才能攒够这么多。

    而且这只是签证半年的费用,因为他和老板陆元亨签订的雇佣合约是半年,过了这个期限需要申请延期居留,到时还要花钱。

    1983年6月22日,这天是夏至。

    陈维云搭乘九广直通车合法过境香江,他过关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入境处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一周内可以拿到手,而且不收费。

    其实官方没有临时身份证的说法,证件上标注的是‘居民身份证’,假如七年后申请永久定居,那么证件会加上‘永久性’的字样。

    永久意味着陈维云会放弃大陆户籍,正式移民香江,这年代叫做移民,毕竟还是殖民地。

    当然他目前仍旧是大陆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