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德国中部偏西一小城,某条名为皮老街的街边竖了幢翠绿sE的木造屋——独栋三层楼,有四座淡蓝sE的小露台。在那里我过了晚沙发冲浪的生活。

    接待我的是位金棕发sE的男X,开始我们交流极少。我已经足够寡言,选择沙发冲浪不过是没钱,幻想过与沙发主在其所居的城镇游玩,但当我下了巴士踏上那座小镇,我就不觉得这地能为我营造任何的惊喜。可能我需要主动去创造,但是我没意愿。

    有时我得活得像沙特一点,让所有人投我以端庄的崇羡,明明他们对我毫无头绪。

    ——我不认为真有人能读懂《存在与虚无》。我们只是在其中各取所需。

    朋友向我说这句话,我回,是的,就像没有人能真正读懂《尤利西斯》。

    但是人类很善於自欺欺人。我们似乎常引以为傲,事实是我们应当反其道而行。该自觉羞愧。

    我拖着行李去他家,他在门边等我,第一眼看上去b实际年龄衰颓十岁。

    回忆时候,我觉得是他的眼神害惨了他。

    可能还有指间那根雪茄。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会cH0U雪茄的男人。

    嗐,我被电影荼毒太深了。

    我记得後院有座灰井。我秉据确信造就起这座井的石砖本是灰sE,但是完工後被漆成了粉sE。

    视觉上绝称不上美好,这位男人似乎也同意,他说这早已荒废,要拍照随意——过往经验告诉他,异乡人最热衷收集这类无用的怪风景——我点点头,提议他有机会应该和「我」这种人要相机来看看。

    旅人的相机还是有可看X,而且会很合习於批判之人的胃口,并养大他们。跟照料自家宠物道理相同。

    够肥肿,手掐就能流油的,你便能断言这崽子有羡煞旁人的资本。人类龇牙咧嘴的模样难道不可Ai吗?

    他看上去不笨,理应明白我话外话。

    我没想到他立刻应用在「我」身上。

    於是我们几乎聊了整晚。很平淡的对话,连笑容看上去都疲弱,不知者以为我在胁迫他。

    他有一橱窗的莱卡底片机。

    他说,停在这里的人不超过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