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的茶馆里,就见两个汉子起了争执,二人三言两语不合立时便动了杀机,一抽桌上的刀就狠狠地撞在了一起,很快,随着一声惨叫,这场厮杀便结束了。

    “呸,跟我斗!”

    赢的人朝着地上仍在抽搐的汉子吐了口唾沫,笑着捡起地上的钱袋,擦了擦染血的刀,径直远去。

    原地只留下店家骂骂咧咧的嘟囔着。

    青年目睹着这一幕脸上神情早已是习以为常,这地方,这鬼地方也不知是哪里,三不管,马贼土匪横行,当街杀人掠货、强抢民女都是寻常普通。

    至于什么锄强扶弱、见义勇为?

    别逗了。

    那些敢这样做的人现在尸体都在阴沟里和老鼠扎堆了,要么就是被野狗撕咬的支离破碎,死无尸。

    在这里,青年记忆中所谓的江湖道义就是狗屁,人命是最不值钱的,在那些穷凶极恶的人眼里,这些市井底层的普通人不过是待杀的猪罢了。

    人心难防,就算一时躲得过明刀明枪,但说不定下一刻就栽在暗箭上了,这几天他可是看见不少武功比他好的想要行侠仗义的大侠被人剁了头插在竹竿上晒得发臭。

    明里打不过你,但架不住那些阴险小人背地里惦记你。

    来了三天了。

    见惯了这些人命如草芥的场面,他的心态也慢慢发生着转变。

    就如瘸子给他说的,他既然拿了刀,杀了人,就算是入了江湖,而现在,这就是江湖。

    除了一条裤子和一把剔骨刀,他现在真是身无长物,他忽然有些庆幸自己之前记住了一句话。

    “头不离肩,刀不离身。”

    见所有人都还看着地上的尸体,青年已是慢手慢脚的走了过去,像是要凑热闹一样,可等他再回来,他手里已经多了半只吃剩下的烧鸡。

    可就这还有人抢,走到僻静处刚一坐下。

    “小子,新来的?下手挺快的啊!”

    几个破衣烂衫的乞丐围了上来,身上散发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臭味,这种气味他闻到过,那是一股股腐尸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