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再出命案(2/4)
出门没翻黄历,跟死尸碰个正着,晦气,呸呸呸。
刚给陆庭修摆好饭,徐副班头进来禀报,死者是在西樵山发现的,进山的猎人无意中碰到的。死者脸部被野兽咬烂,初步推断是附近的居民。
陆庭修是死神体质,在短短任期内,死的人比前几任加起来还多。
面不改色吃完早饭,他带着夏秋往敛房走去。
死者身上有不少野兽篪咬痕迹,不过咬痕较小,并不像老虎狮子这类猛兽留下的。
陆庭修问道:“有没有可能是狼?”
仵作摇头,“狼的牙跟爪锋利,而且它们喜欢直中要害,跟死者的伤口不符。”
端详伤口良久,仵作推测道:“狗的可能性更大。”
陆庭修打量尸体,确实发现有毛发,从颜色跟大小来看,跟狗相似。
不过,野狗觅食成群结队,若咬死人应该啃食所剩无几,饥饿的它们会挑肉多的部位下嘴,为什么会独挑面部?
死尸身穿打满布丁的粗衣,乍看之下是庄户人家,可是他的手不对。
擦掉死者手上的污垢跟血迹,那是双修长而没有老茧的手,从模样来推断应该二十多岁的年纪。
这双书人或是大户人家娇生惯养的。
这点,仵作也想不通,“或许,死者长途跋涉,遭遇了变故,换了件衣服也不无可能。”
西樵山罕有人迹,死者为何会出现在那?
据捕快侦查,现场并无打斗的痕迹,除尸体外再无发现,并非第一凶案现场,应该是死后抛尸。
没有别的线索,众人寄希望于死者那张被咬得面目全非的脸。
咬得太惨,连脸皮都不剩一块。
这不符合野狗啃食的习惯,若按谋杀来推断,凶手更像是怕被人认出死者而毁容,不过直接用刀划花或是泼硫酸就行,何必如此大费周章呢?
陆庭修盯着死者许久,然后让仵作将脸清理干净。
刚给陆庭修摆好饭,徐副班头进来禀报,死者是在西樵山发现的,进山的猎人无意中碰到的。死者脸部被野兽咬烂,初步推断是附近的居民。
陆庭修是死神体质,在短短任期内,死的人比前几任加起来还多。
面不改色吃完早饭,他带着夏秋往敛房走去。
死者身上有不少野兽篪咬痕迹,不过咬痕较小,并不像老虎狮子这类猛兽留下的。
陆庭修问道:“有没有可能是狼?”
仵作摇头,“狼的牙跟爪锋利,而且它们喜欢直中要害,跟死者的伤口不符。”
端详伤口良久,仵作推测道:“狗的可能性更大。”
陆庭修打量尸体,确实发现有毛发,从颜色跟大小来看,跟狗相似。
不过,野狗觅食成群结队,若咬死人应该啃食所剩无几,饥饿的它们会挑肉多的部位下嘴,为什么会独挑面部?
死尸身穿打满布丁的粗衣,乍看之下是庄户人家,可是他的手不对。
擦掉死者手上的污垢跟血迹,那是双修长而没有老茧的手,从模样来推断应该二十多岁的年纪。
这双书人或是大户人家娇生惯养的。
这点,仵作也想不通,“或许,死者长途跋涉,遭遇了变故,换了件衣服也不无可能。”
西樵山罕有人迹,死者为何会出现在那?
据捕快侦查,现场并无打斗的痕迹,除尸体外再无发现,并非第一凶案现场,应该是死后抛尸。
没有别的线索,众人寄希望于死者那张被咬得面目全非的脸。
咬得太惨,连脸皮都不剩一块。
这不符合野狗啃食的习惯,若按谋杀来推断,凶手更像是怕被人认出死者而毁容,不过直接用刀划花或是泼硫酸就行,何必如此大费周章呢?
陆庭修盯着死者许久,然后让仵作将脸清理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