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不知道你还能不能看到这封信,但我可以肯定的是,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这世上了。】

    奚清歌现如今不过三十多岁,生命却已经走到尽头,拿笔的力气也没了,此时虚弱地说着遗言。而病床边,周随辉握着钢笔一字一句写下奚清歌想对大姐说的话。

    【…在失去你消息的三年后,大姐夫凌晨摆摊的时候被人抢劫,那群人抢走了钱也没放过他,公安去的时候大姐夫身上的血都已经流干了。】

    随着奚清歌声音越来越轻,周随辉一手捂着嘴流泪另一只替奚清歌继续写着遗言的手都在颤抖,笔下的字也歪歪曲曲不成个样。

    【…二姐二姐夫双双下岗,他们生意失败也找不到赚钱的工作,二姐被二姐夫逼迫去卖身赚钱。爸爸妈妈一开始都不知道,二姐谎称说是去洗头房做正经工作,后来二姐在洗头房接了几个客人,那几个客人是爸爸当年厂里的老同事。】

    奚清歌回忆着这些往事眼泪是止不住的流,许久说不出话。

    【…二姐的事被家里知道了,爸爸气得晕了过去,后来再也没有醒来。】

    奚家三个女儿,奚爸爸一直被人夸有福气,家里有三朵金花,都说他以后享不尽的福。

    作为大厂领导的奚爸爸和奚妈妈,奚家三个女儿是娇生惯养地长大,从小衣食住行都是最好的。小小白富美的奚清歌在度过了生命中最好的二十二个年头后,被迫成长起来。

    【…二姐死了,爸妈都不在了,你也没了消息这么多年,终于,现在轮到我了……】

    奚清歌有些疲惫了,没了说话的力气,周随辉擦擦眼泪看了看这封信准备待会儿就把它寄出去。

    “你先休息会儿,我寄完信回来就推你出去走走,”周随辉笑道,“西区那边新建了一个什么果园,你不是最喜欢吃甜瓜了吗,咱们去那里摘甜瓜吃。”

    奚清歌虚弱地点了点头,不知道周随辉有没有后悔给自己治病…

    “对不起,我欠了你很多钱。”奚清歌不想欠他的,说实话,当初是周随辉非得逼她来治病,现在可好,人没治好钱也没了。想到这里,奚清歌又觉得有些得意,好歹让周随辉出了点血。

    拉开病房门的周随辉回头笑了笑:“包养你这些年也赚回来了。”

    说实话,要说最后悔的是什么,周随辉肯定要说没睡到最年轻貌美的时候的奚清歌是他一生中的遗憾。

    寄完信开车回来的周随辉看到路边的一个水果摊子停了下来,买上几斤香气缭绕的香瓜,周随辉提着它们推开病房,看到的就是已经盖上白布的奚清歌。

    “我帮她穿鞋。”周随辉对那护士笑了笑,从病床下的鞋盒里拿出漂亮的高跟鞋给奚清歌穿上。

    奚清歌从小就爱美,这些年日子再苦也喜欢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现在这双高跟鞋是最新出来的限量款,周随辉让秘书买了回来,准备今天推她出门的时候穿上让她开心臭美来着。没想到到底是错过了,不论是鞋,还是自己,都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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