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求生的关键,在于找水,特别是找溪流。如果能找到溪流,不仅有得喝,还能顺着溪流一路往下,寻找人类的聚居地,因为人类自身也喜欢住在水边。赵开阳既然自诩是一个资深荒野求生爱好者,当然知道第一步就是要找水流。

    这里名叫“泉陂”,意思是“有泉水的山坡”。很快赵开阳发现了一条小溪,溪水看来十分清澈,而赵开阳蓬头垢面,且先漱洗一番。夜色朦胧,万籁俱寂,只有几声虫唱。洗漱毕,他打开水壶想装一壶。却不想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水壶浸没在溪水中,足足灌了十分钟,却仍然没有满。

    拎起来看一眼,并没有异状,也没有变重。喝了两口,除了味道甘冽,也没有异常,往外倒了两分钟,只见银光倾泻,却始终没有倒空。

    “这绝对是不科学的”赵开阳心想,但想不通就且放下。

    顺着溪流行不过二三里,只见东方翻起一抹红色,继而光芒盛放,四周皆明,视野豁然开朗。只见周围植被茂盛,树木高大得惊人,平均都有三四人合抱。树叶草叶也都大得出奇,树冠层连绵不绝,遮天蔽日。一旁突然飞出一物,定睛一看,长得像蜜蜂,但是却有鸽子那么大。那“蜜蜂”悬停在赵开阳眼前不远处,甚至就连头上的复眼状结构都看得一清二楚。

    还没等做出任何反应,一只蜻蜓状,但是大如老鹰的飞行物从斜刺里杀出,划出一条美妙的弧线,捉住了那只“蜜蜂”,随即潇洒地离去。

    赵开阳目瞪口呆:这难道是侏罗纪时代吗?

    “傻子回来了?”旁边有一个声音说道。虽然肯定不是汉语,但是赵开阳却非常清楚地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他转头看去,只见一个穿着褐色破衣服的人状物体倚靠在一根倒下的大树旁。那树虽然倒下,树干横着却仍然有他肩膀高。这人身材高大,但是两肩高耸,显得瘦弱,看容貌,差不多三十岁的样子,金发黑眼。

    “咿呀咿……”赵开阳不明所以地发出了奇怪的声音,他发现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那人却点点头:“回来就好,你妈还在担心你呢!”说完他就转过头去继续琢磨那根木头,貌似这根木头是他的。

    赵开阳正抬腿往前走了几步,那人却又转过头来:“你家在那边!那边!还有,你这穿的是什么?”

    赵开阳动了动嘴唇,这可不大好解释,而且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说这种语言。但那人也并没有在意,见赵开阳没有回答,也不继续追问,不知从哪里弄出来一把金灿灿的斧子,开始砍木头。

    这把斧头看起来十分闪亮,也显得很沉重,那人拿着这斧头一下一下砍在巨大的木头上,显得十分吃力。

    顺着那个人所指的方向走出几百米,前方树木就渐渐稀少,代之以灌木和农田,农田里的作物一样也不认识。但与树林里的植物相似的是,这些农作物也都叶片宽大,枝干粗壮,十分茂盛。

    田间小路又湿又窄,并不好走。约摸走了四五里,看到田里劳作的人越来越多,共同点是,这些人都衣衫褴褛,有些人直接在身上裹着树叶,但也丝毫没有尴尬的神情。大家都很瘦,但都身材非常高大,肤色基本上都是金发白皮肤黑眼,少数人是银发黑眼。看到此处,赵开阳便走到河边照照自己。

    映入水中的是一张英俊的脸,看轮廓还是一个小小少年,银发黑眼,肤色白皙富有光泽,虽然披头散发,但其实真是一副好皮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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