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院出来,两人坐到蔡胜男的汽车里,一时都没有说话。

    一直到开车离开法院,上了高速,蔡胜男才对副驾驶座位上的罗嘉兰说:“想好了,真的要这样做?”

    罗嘉兰哼了一声,手肘撑在车窗上,说:“还有更好的办法?”

    蔡胜男打着方向盘换到快车道上,淡淡地说:“我确实有好的办法,但是不同意。”

    “让我认罪,我怎么会答应!”罗嘉兰气得只捶车窗,“我说了要无罪辩护!无罪!”

    “但是现在的情况,对方有意整,想完无罪,比较困难。”蔡胜男低声劝说,“我们可以认一个比较轻的罪,跟对方换取同意,不要追究谋杀这样的重罪。”

    “那……会坐牢吗?”罗嘉兰觉得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但不坐牢是她的底线。

    “如果要让我坐牢,我还不如死了好。”罗嘉兰负气地说。

    蔡胜男眼望着前方,淡淡地说:“别死啊活啊,认一个比较轻的罪,只是我的想法,对方还不一定接受呢。”

    这是在美国常用的办法。

    在跟公诉人商议之后,为了避免冗长的审讯占用过多的公共资源,被告律师一般会提出这种妥协的办法。

    不过那种情况,一般是双方胶着不下的时候。

    如果要达成这种状况,蔡胜男就得把这个官司往“脏”里辩,辩到对方受不了,无法继续出庭,才会接受这种认轻罪,避重罪的做法。

    罗嘉兰咬着嘴唇想了一会儿,最后说:“先打她的电话试试。她曾经给我一个号码,说如果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可以打这个号码,平时不用打。”

    蔡胜男点了点头,笑着说:“山口爱子吗?行,只要她能帮到。”

    听起来那人挺有本事,蔡胜男也希望那人能出面,这样能把洗黑钱那边的案子一并结了。

    “她一定有办法的。”罗嘉兰对那人的能力似乎非常信任。

    蔡胜男开车下了高速,来到繁华的闹市区,在一家小小的杂货店门口停了下来。

    罗嘉兰下了车,低着头,快步走向了杂货店。

    “劳驾,能借您电话一用吗?”她温婉地说着,一边递过去一张一百元的钞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