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魔城外,八十里处。

    有一座城,名为屋城。

    这座城很有特色,里面到处都是一个又一个的竹屋、竹楼,看起来极为的不错。

    这里作为是血魔城的外城之一,也算是合格了。

    站在门外,细细感悟屋城的方莫,缓缓地点了点头,而后步履坚定地走入了其中。

    现如今的他,并没有直接就冲到血魔城当中,那有点太傻了。

    毕竟,他连问题的关键都还没有掌握。

    问题的关键是什么呢?

    比如说,那位血魔大尊的名字,那位血魔大尊的弟子,以及那位血魔大尊的弟子的实力、势力……

    这些都是要了解的。

    如果对于对手不是太了解,直接过去的话,显然是一种很傻的行为。

    那样只会导致危机的降临。

    方莫可不想自动去找死,如果是被人打死,他还可以考虑考虑,因为他会让那个家伙知道知道,什么叫做打不死的怪物。

    但,要是自己去找死,他可没有那样的想法。

    这属于便太。

    蝼蚁尚且偷生,况人乎?

    随意地坐在一个竹楼上,体验着这里的竹筒酒,以及竹筒饭,还有竹筒肉和竹筒肉,方莫很是惬意。

    俗话说的好,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作为一个手中有不少金子的人,方莫从来都不会太慌张,尤其是去一些普通人聚集的城池时,压根就不会产生丝毫慌乱的情绪。

    当然了,那句话除了表达有钱之外,还表达了另外一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