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小凤凰(11) 轩然大波(1/3)
一百个人里有九十九个都会觉得好色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人。别人怎么样不知道,但星河不觉得自己哪里坏,好色好色,对她来说就是一种爱好。
活得太久了,总得有那么一两个爱好来打发时间。很久以前,帝俊当她道侣的时候,不是去打仗就是去打仗的路上,后来帝俊成了妖皇,她是日御,天天赶着十大金乌东奔西跑,也就顾不上什么男色不男色的,最多看见长得好看的雄性会停下来多看两眼,毕竟是同类,她不好意思直接上手掳。
人类跟他们不一样,身娇体弱的,抱起来格外舒服,星河养了一个就越来越忍不住想养第二个,负罪感偶尔会冒出来,但她总能找到一个两个理由说服自己。
其实单论脸来说,星河最喜欢的还是荆无命那种类型,她对相貌精致的小白脸敬谢不敏。她会喜欢叶孤城,主要是觉得他灵魂非常有趣,姑且弥补了容貌上的短板。
叶孤城不仅脸白,身上更是白润生光,肤如凝脂,且宽肩窄腰,肌肉紧实,摸上去几乎没有一个地方是软的,每一寸肌肤都蕴含着力量,是绝大多数的武者都梦寐以求的躯体。
这当然是星河在上手摸过之后才做出的结论。
叶孤城平躺在床上,一头墨发散开,上衫已经褪尽,一双手正紧紧抓着裤子,常年含冰的眼神粹了火,仿佛星河的手一旦往下探去,他就立刻跳起来咬死她。
星河被他的想法逗得嘻嘻直笑,侧身躺在他身旁,一只手在他胸口打着转,用最慵懒的声音慢慢说道:“不用这么抗拒吧?我又没对你怎么样,放心,我不会强迫你的,我不喜欢做那种事。”
叶孤城不说话,抓裤子的手稍稍松了些,床边的梳妆台上的烛火在跳动,映在叶孤城的脸上,脸渐渐变红了,似乎连漆黑的眼眸都带了些水润的光泽。沉寂了很久很久,他一字一字道:“你对我,一见钟情?”
星河点头:“是啊。”她晚上就那么点时间,连荆无命都不抱了,跑过来抱他,可不就是一见钟情么?
“那个灰眼睛的少年也是你的情人?”叶孤城转头看着星河,毫不掩饰的讥讽明晃晃地写在脸上。
“是啊,我也很喜欢他,在我最孤独的时候,他陪我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时光。”
叶孤城忽然笑了,嘴角微微勾起,轻轻地呵了一声,道:“那现在呢?你更喜欢我,还是他?”
星河答不出了,蹙了蹙眉,仰面躺在大床上,沉吟了半晌才道:“不可以一样喜欢吗?”
叶孤城被她毫无羞耻心的言论惊到了,不再看她,扭头去看自己的断剑。
海外精英寒铁锻造的宝剑,它的外观并不华丽,甚至有些古旧,但白森森如冷月的剑身不管拿到哪去,都不会有人不识货。这把剑已经跟了叶孤城至少二十年了,在他手中成就了天外飞仙的赫赫威名,现在它断了,孤零零躺在地上,跟一堆破铜烂铁没有丝毫区别。
叶孤城也觉得自己此时跟一块猪肉没什么区别。星河的手倒是没往下面去,她摸上了他的头发,手指梳拢进去绕到颈后再回来揉他的脸,一点点揉到鬓角,周而复始。他见过白云城的侍女抱着小猫摸来揉去,用的就是这种手法。
就在他以为她会这么摸上一夜的时候,她忽然拍了拍他的脸,笑道:“我还有事要出去一下,你先睡吧,明天我再来看你。”
月入中天,已是子时。
陆小凤饮干了壶中最后一口酒,按照星河传授的方法敛息聚气,很快就有一股热乎乎的暖流在经脉中四处游走,最后沉入丹田,他在闭目时隐隐约约能见到一小片凹地,泥土湿润,每次聚气成功,就有一滴闪动着五彩光芒水珠滴进凹地里。
活得太久了,总得有那么一两个爱好来打发时间。很久以前,帝俊当她道侣的时候,不是去打仗就是去打仗的路上,后来帝俊成了妖皇,她是日御,天天赶着十大金乌东奔西跑,也就顾不上什么男色不男色的,最多看见长得好看的雄性会停下来多看两眼,毕竟是同类,她不好意思直接上手掳。
人类跟他们不一样,身娇体弱的,抱起来格外舒服,星河养了一个就越来越忍不住想养第二个,负罪感偶尔会冒出来,但她总能找到一个两个理由说服自己。
其实单论脸来说,星河最喜欢的还是荆无命那种类型,她对相貌精致的小白脸敬谢不敏。她会喜欢叶孤城,主要是觉得他灵魂非常有趣,姑且弥补了容貌上的短板。
叶孤城不仅脸白,身上更是白润生光,肤如凝脂,且宽肩窄腰,肌肉紧实,摸上去几乎没有一个地方是软的,每一寸肌肤都蕴含着力量,是绝大多数的武者都梦寐以求的躯体。
这当然是星河在上手摸过之后才做出的结论。
叶孤城平躺在床上,一头墨发散开,上衫已经褪尽,一双手正紧紧抓着裤子,常年含冰的眼神粹了火,仿佛星河的手一旦往下探去,他就立刻跳起来咬死她。
星河被他的想法逗得嘻嘻直笑,侧身躺在他身旁,一只手在他胸口打着转,用最慵懒的声音慢慢说道:“不用这么抗拒吧?我又没对你怎么样,放心,我不会强迫你的,我不喜欢做那种事。”
叶孤城不说话,抓裤子的手稍稍松了些,床边的梳妆台上的烛火在跳动,映在叶孤城的脸上,脸渐渐变红了,似乎连漆黑的眼眸都带了些水润的光泽。沉寂了很久很久,他一字一字道:“你对我,一见钟情?”
星河点头:“是啊。”她晚上就那么点时间,连荆无命都不抱了,跑过来抱他,可不就是一见钟情么?
“那个灰眼睛的少年也是你的情人?”叶孤城转头看着星河,毫不掩饰的讥讽明晃晃地写在脸上。
“是啊,我也很喜欢他,在我最孤独的时候,他陪我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时光。”
叶孤城忽然笑了,嘴角微微勾起,轻轻地呵了一声,道:“那现在呢?你更喜欢我,还是他?”
星河答不出了,蹙了蹙眉,仰面躺在大床上,沉吟了半晌才道:“不可以一样喜欢吗?”
叶孤城被她毫无羞耻心的言论惊到了,不再看她,扭头去看自己的断剑。
海外精英寒铁锻造的宝剑,它的外观并不华丽,甚至有些古旧,但白森森如冷月的剑身不管拿到哪去,都不会有人不识货。这把剑已经跟了叶孤城至少二十年了,在他手中成就了天外飞仙的赫赫威名,现在它断了,孤零零躺在地上,跟一堆破铜烂铁没有丝毫区别。
叶孤城也觉得自己此时跟一块猪肉没什么区别。星河的手倒是没往下面去,她摸上了他的头发,手指梳拢进去绕到颈后再回来揉他的脸,一点点揉到鬓角,周而复始。他见过白云城的侍女抱着小猫摸来揉去,用的就是这种手法。
就在他以为她会这么摸上一夜的时候,她忽然拍了拍他的脸,笑道:“我还有事要出去一下,你先睡吧,明天我再来看你。”
月入中天,已是子时。
陆小凤饮干了壶中最后一口酒,按照星河传授的方法敛息聚气,很快就有一股热乎乎的暖流在经脉中四处游走,最后沉入丹田,他在闭目时隐隐约约能见到一小片凹地,泥土湿润,每次聚气成功,就有一滴闪动着五彩光芒水珠滴进凹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