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河不管做什么事都很认真,哪怕再荒诞,再无聊,只要她想做,就一定要做到极致,做到最好。

    所以她将李寻欢带到一家人少的客栈,关在房间里写稿。

    为了演的逼真,演的感人肺腑,演的闻者伤心见着流泪,她整整改了七八遍稿子,每一个字,设计的每一个表情都要反复斟酌。光是“我挡住他,你快走!”这一句话,她就已经用了十二三种语气,喊了不下百遍。

    这份执着劲儿,让原本很不赞成此事,预备敷衍了事的李寻欢也不得不加入进来,给她参考谋划,顺便练习演技背台词。

    “李寻欢,你觉得我刚刚哪个表情更真实一点?”

    “我觉得第三个表情好一些,既坚毅又惹人心疼,明知不敌,却敢于为了心上人拼命,我要是再年轻一些,就算是打断我的腿,我也要爬回来找你。”

    星河深以为然:“那你看看,你要说的话还有什么地方要改的么?”

    李寻欢拿出当年科考时分析考题的状态,认真研读,反复推敲,给出了认真合理的建议。

    “这一句不好,显得太过刻意,也太过做作了,若是改为,今天你们一个也别想活!更合理一些。”

    “还有这里,打斗的时间太长,容易有破绽,若是能全面碾压,会更添悲壮。”

    正在研究,房间的窗户突然四分五裂,咔嚓一声,跳进来一个少年。

    他很年轻,也很英俊,若只看他的脸,想必大多数的女孩子都会喜欢。

    他的衣衫很破旧,但很干净,正如他整个人一样干净,腰带上斜插着一把剑,剑也很简陋,是一块铁片被两条木头夹住,看上去很破烂的剑。

    可怕的是他的眼神,冷漠,专注,像一只雪地里离群的孤狼。

    “原来你没事。”他看着李寻欢道。

    声音很冷,若是不知情的人一定会以为他跟李寻欢有仇,上来看他死没死,没死再补一剑。

    李寻欢笑着拉他过来坐下,道:“我怎么会有事?”

    “我去酒馆找你,发现你正跟她坐在一起,不知怎么的,你们忽然就消失了,我找了你很久,才发现你被她拉倒这来。”

    这个少年不会不知道星河的危险,但他还是来了,来救他。

    李寻欢很感动,他也坐下来,用了半个时辰才把事情解释清楚,然后笑着给星河介绍道:“这位是我的朋友,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