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很快便驶到了陆氏百货,前后也就十分钟有余。

    “晚晚这回看看想吃什么吧?”

    慕思晚现在已经感觉不到饿意了,还是一样,只要是能够填饱她的肚子,她都乐意吃。

    “我们吃点快捷的食品吧。”慕思晚的眼里仿佛闪着小星星。

    林晨宇笑了出声,“你想吃炸鸡就直说嘛,跟我还这么拐弯抹角的,难道我还不了解你?”

    林晨宇对慕思晚的了解,甚至比了解他自己还要了解。

    她喜欢穿什么,喜欢吃什么,坚决不吃什么,他知道的一清二楚。

    夏天的时候,她喜欢穿的是牛仔裤配上简单的白t恤。

    基本上她每天都会换一件,但是裤子始终都是牛仔裤。

    虽然样式有时候也会不同,但是性质都是一样的,没有任何差别。

    所以今天在看到她穿小裙子的时候,先是十分惊艳,后来便是不想让其他人看到她穿小裙子的一面。

    而且小姑娘最喜欢吃的东西就是炸鸡了。

    按照小姑娘的原话所讲,炸鸡简直就是一切美好的来源,只要有了炸鸡,她就拥有了能量。

    所以日后,每次林晨宇惹了她生气,只要是一份炸鸡,慕思晚一定能够原地复活,重新变回那个可爱的小女孩。

    再说她最讨厌吃的东西,那自然就要数罪恶之源,葱姜蒜香菜。

    这四样东西,慕思晚都是厌恶至极的。

    尤其是葱花这种可恶的东西。

    按照小姑娘的原话来讲,葱花这种东西是极其微小的,它很有可能渗透到各种菜的每一个角落,吃下去实在是让人反胃。

    所以每次两个人一起吃饭的时候,只要是有葱花的菜,林晨宇都先是极其有耐心的将菜里的葱花挑出去,之后再端到小姑娘的面前。

    慕思晚对他的这种做法极其满意,只要没了葱花,她说吃什么都是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