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强的十一宣传活动像我之前做过的宣传一样,再次获得了成功。

    其实做超市有时候真的很像搞互联网,流量是它们共同的灵魂。

    对于超市来说,进来的人多了,总是要或多或少的增加一些消费的,尤其是当你的东西较别处便宜的时候,这笔增加的消费,可能会多得令同行眼红。

    对于互联网来说,上网的人多了,交互自然也就多了,眼球经济虽然不是很成功的模式,但如果没有眼球,也就是说失去了关注,那么在这一行里剩下的只有等死了。

    赚钱,有时候真是一个触类旁通的东西。

    伴着宣传造势和货真价实的流量,国强终于从同行中冒出了头来,吸引到了供货商们的注意力。

    1997年,国美在家电流通业内首创新的供销模式,脱离中间商,直接与厂家进货,以低价为主要竞争策略。而这次,我直接拿来了这个模式,把时间提前了一年。

    以前,一些商品都是通过中间批发商后才进入最后的零售渠道,利益被分薄了,启用直接进货的模式后,中间少了一个分钱的环节,还能直接与厂方对话,进步了一大步。

    以前,厂家一般是不喜欢和零售方面对面的,并不是他们不想,而是他们没有过多的精力,因为零售商大多是些小麻雀,逐一打交道不共,忙不过来,利润也不值得他们那么去做。

    超市的出现打破了这一局面,因为超市是大宗零售商,走量很快。而连锁超市呢?我想如果做得好的话,恐怕连一些中间商也会相形见拙吧。

    “国强的手里握着庞大的渠道。”这就是我们向外打造出的形象。

    于是很多人来了。

    周良仿佛在一夜之间就忙了起来,大批大批的人登上门来,对她进行公关,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把自己地产品摆到国强的货架上去!

    因为国强的出货量实在是太惊人了,如果能把竞争对手的货从国强的货架上挤下去,让自己的东西取而代之,那么一些小的业务员甚至会因此直接完成一年的任务额!

    我提出了卖使用权地想法,比如一个家电展区,十万,一个日化柜台,两万。使用期两年。这是一个圈钱的大手笔,可以与厂商签订合作合同,我们保证他们的销量,他们派专人入驻超市。做监督和经营。

    周良被我这一想法吓到了,她在国外虽然见到过类似的经营模式,却从未见过像我这么大胆地,竟然**裸的要钱。这一提案令她怦然心动,不过深思熟虑后她还是否决了,现在还不是圈钱的时候。十一的宣传起到效果后,现实让她站到了我的一边,她打算继续提升国强的名气和行业地位,先把基础打实。

    “现在那么做是杀鸡取卵。”周良这么评价着我卖使用权地提议。

    我对她的说法不置可否:“可我杀一只鸡取出的是一百只卵。这么一做,圈来的钱我可以再开十几二十家分部。”

    她长思之后对我说:“再等等吧。现在根基未稳,最主要的是人手不足啊。这时候做地话效果未必好,还可能被同行学了去。等脚跟站稳了,咱们再大杀特杀。”

    “你是管理者,你说了算。”我并不坚持,这方面人家才是专家,我该做的只是把我脑子里超前的东西告诉她。剩下的交给她去做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