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为太过兴奋导致睡眠不足,早上陪着小姐出府的时候,我就在马车上睡着了。

    这么热的天气中,也能在这么闷热的马车中睡着,连我自己都佩服我自己。也不知道这里的人为何都一点不怕热,这天闷热到不行,他们竟然都穿得里三层外三层的,还不出汗。

    我太想念以往吹着空调吃冰淇淋的日子了,穿越到这里以后,连个电风扇都没有。

    没错,我林岚,是一个网络写手。

    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刚好来了灵感,正在构思一部可以让我从小扑街一下子晋升成大神的旷世奇作。

    突然,刚写了几个字的大纲,按了个回车键,就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

    朦胧中,一团自称言情之神的白光说,只要我帮助天道指定的男女主角相恋并相守,我就能再次回到以前的世界。若是我在完成任务的时候死亡,或者没能完成任务,我以前的所有,将被抹除。

    作为职业写手,尽管才签约没到三个月,对于穿越这种事的接受程度也远高于普通人,相当自然就接受了自己穿越这个事实。

    仅仅是穿越,我倒是很淡定,可我发现自己穿越到了自己穿越前正在构思的之中,这让人怎么淡定?

    一睁眼,我已经成为了万禹城首富之女林梦月的贴身丫鬟,林岚儿。而林梦月正是我正在构思的的女主角,长得自然是美艳无双,善良纯真又知性,绝对是女主的天花板。

    再搭配从太空来的BUG般存在的霸道总裁外星人男主,这本想要不火都难。

    算算日子,这已经是我穿越过来的第十年了,再过几日就是咱家小姐十六岁的生辰。

    根据我那才写了没有两百字的大纲,在她生辰之前的这几日,便会捡到从天上坠落的外星人男主,两人的爱情故事即将正式展开。

    所以这几日,我都时刻注意着周围的异状,随时准备好男主的出现,保证我家小姐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救下他的姑娘。

    一旦小姐与那外星人对视,相信他们就会陷入爱河,只要让他们圆满了,我就可以回家写下这本惊天泣地的了。

    在这之前,我得好好担任两人爱情故事的重要工具人一角,同时认真记录他们两的点点滴滴,为这个故事积累足够的素材。

    我相信,只要把这样创意十足又甜蜜无比的故事写出来,我就会顺利入V,等上金榜,成为界的传奇!

    但一切的一切,前提都要先找到那外星人男主,让小姐救下他。

    可一路都到了书院,也没见到男主的影子。陪着小姐听了那先生摇头晃脑地讲了一整天的八股文,本来就困的我,更是困得睁不开眼了。

    谁曾想,刚扶着小姐上了马车,准备回府,一道惊雷竟然落在了离马车不远的香樟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