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母是在林靳远十四岁的时候才发现这件事情的,当时她简直晴天霹雳。

    然后,司母就果断地选择离婚,带着她儿子离开了。

    她没有要求什么财产上的补贴,这让本来不占理打起官司来也肯定吃亏的司父同意她将林靳远带走,因为司父也不喜欢这个太像他那个硬邦邦的老婆的儿子,他更喜欢他在外面温柔体贴的初恋,还有他和初恋生的对他无比孺慕的儿子司靳一。

    所以,在司母为了早点离婚放弃了一些利益,丝毫不拿他们司家的任何东西,甚至还贴了一些东西之后,司父便同情跟她离婚,并且让她带走司靳远了。

    司母是个很聪明果断的女人,她的让步完全是因为她的儿子,要走她当然必须干干净净地走,所以她跟司父签了协议,司父跟林靳远断绝父子关系,司父不可以要求林靳远履行任何义务,否则便收回她协议里让步的所有东西。

    司父觉得比起一个他不喜欢的儿子来,他从司母协议里得到的更多,而且,他本身就是一个偏感性的人,不然也不会对初恋一直念念不忘了,他一直想给他的情人和司靳一一个合法的身份,于是,他爽快地签了下来。

    林靳远当时还小,但他却也跟他母亲有同样受到背叛的感觉,尤其是看到比他还大的司靳一,还有他和他父亲的相处模式以后。

    他越发发现,这些年来他父亲不是冷淡,是只对他冷淡,对他心中真正的儿子还是非常像个父亲的。

    于是,林靳远也非常干脆地改了名,从此不认司父这个父亲,也更不会认司靳一这个异母兄长。

    唯一让林靳远记挂不愿离开的是……

    冉慕寻。

    是的,司家和冉家本来就是世交,林靳远小时候就喜欢冉慕寻了,只是,冉慕寻比他大三岁,人家都说女三大抱金砖,他们家世什么的又都十分般配,可是,这三岁的距离,却无比遥远,至少对于冉慕寻而言。

    冉慕寻依晰想了起来,在她模糊的记忆里,她小时候是跟司靳远……

    不,林靳远玩得很好的,在她正义感爆棚的中学时代,她还救过当时还是小学生的林靳远。

    这就是三年的差距了。

    在林靳远看来,他们只差三岁。

    可在冉慕寻看来,他们却是初中生和小学生,高中生和初中生的差距,在她的心里,林靳远永远是记忆中的那个“弟弟”。

    她从未把他当成一个男人。

    所以,在她上高三的时候,才念初三的林靳远在临出国前向她表白,她根本没放在心上,只觉得这个可爱的弟弟估计是错把姐弟情、友情当成爱情了。

    她友善地拒绝了他,让他等以后成年了再考虑这件事情,她现在也是高三,没有时间谈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