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47章 炸天帮早读道教圣典《道德经》人间解析42(1/3)
第33章自知者明
【原文】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译文】
能够了解、认识别人的是智慧的,能够了解、认识自己的才是高明的。能够战胜别人的人是有力的,能够克服自身弱点的人才是刚强的。知道满足的人是富有的,努力不懈的人是有志气的。始终不离根基的人就能够长久,肉体死了但精神永存的人才是长寿的。
【导读】
“知人”、“胜人”十分重要,但是“自知”、“自胜”则更加重要。一个人只有能省视自己、坚定自己的生活信念,并且坚持不懈地推行,才能够算作真正的长久。
【解析】
本章讲个人修养与自我设计的问题。老子从道的立场上阐释了智、明、有力、强、富、有志、久、寿的概念,主张人们要丰富自己精神生活。在老子看来,最能体现道家观点的是“自胜者强”和“知足者富”两句:“知人”、“胜人”十分重要,但是“自知”、“自胜”更加重要。他认为,如果一个人能够时时反省自己,坚定自己的生活信念,并且切实推行这一信念,就能够保持旺盛的斗志和饱满的精神面貌。
本章只寥寥数语,看上去浅显易懂,实则蕴含着极其深奥的道理。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老子认为,能够分别外人和外物的人,只能算得上是拥有了世间的庸俗智慧。那么,什么样的人才算是拥有世间的大智慧呢?通过外事外物反省自己,从而体察到生命的本来面目的人,才算得上是有大智慧,也就是“明”。老子还认为,依靠武力战胜别人的人,只能算得上是有力量,因为这个力量是大道赐予给人们的,它是大道的生命活动本身的体现。那么,什么样的人才算是真正的强者呢?能够战胜自己私欲和成见的人,这才是真正的强者。人的私欲是没有止境的,而且危害很大,如果一个人能够克制自己的私欲,达到物我两忘的境界,才能无所不容,他自然是强大的。
老子在本章中所提出的“知足者富”与我们通常所说的“知足常乐”有很大的不同,我们所理解的知足常乐,意为知道满足总是快乐的,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安于现状,这与老子所阐释的思想大相径庭。什么才是真正的富有呢?真正的富有不是家财万贯,也不是拥有宝马香车,真正的富有不是你实际拥有了什么,而是你能在多大的程度上摒除私心杂念,抛弃自己的妄想。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称为真正的富有。
什么是妄想呢?人们在观察具体事物时,了解到大道的生命运行的轨迹,那么这个轨迹以内的事物便是道赐予我们的,也是我们理应获得的;而在这个轨迹以外的事物,便都不是我们应该获得的,如果我们产生了获得它们的想法,这就叫作妄想。妄想是难以实现的;即便实现了,也不会给我们带来益处;即使我们获得了微小的益处,这种益处也不会长久地保持下去。大道既然生了我们,就一定会赐予我们所需要的一切,我们还要奢望其他的什么益处呢?一个人担忧自身的处境,这就是对大道的不理解和不信任,从而违背了大道,必然会受到大道的惩罚。如果我们不妄想得到什么,也就无所谓得到和失去什么,自然无所有无所不有了。做到了不妄想,才算是真正的富有。
“强行者有志”。有句俗语叫作“人贵有自知之明”,而最早表述这句话的,就是老子。什么是“自知者明”呢?就是能够清醒地认识自己、对待自己。一个人能做到有自知之明,这才是最聪明的'最难能可贵的。联系前面几章的内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强行者有志,,中的“强”,指的不是自恃武力高强而妄自逞强的意思,而是指“自知者强”。什么是“自知者,,呢?就是能以外界事物来反省自身,从而确认生命本来面目的人。自知者十分明确生命本身的意义,也十分了解自我和他人的关系。他们深刻懂得,只有真正地把握自己,才能彻底摒除自己的私心杂念,实现“存天理,灭人欲”(在这里所讲的不是要束缚自己的观念,而是要彻底解放人性),而天理和人欲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天理,指的是事物本来的合乎生命自然之道的东西;人欲,指的是自己主观滋生的不合乎生命自然之道的东西。天理是客观的,人欲是主观的,二者之间往往会发生冲突,只有克制住自己的欲望,才算是真正的强者。
“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这句话与上文有隔离之感:“不失其所”意为落叶归根,它所指的有两个意思:一个是叶子会回归到生它养它的根系中去;一个是人类也会回归到孕育他们的天地中去。人从出生到死亡,不过短短的几十个春秋。生老病死是合于道的自然规律,我们没有超越生命大道的能力,生死不是我们能够掌控得了的。在老子看来,“所”是我们最终要去的地方,是自然之所,是我们合于大道的切合点。我们从最初的不愿接受死亡,到现在的读懂人生、直面生死,正体现了天道不可违背的道理。我们只有顺应天道,与大道合为一体,才是真正做到了“久”和“死而不亡”。一滴水归人到它的生命之所——大海中去,它们就永远也不会消亡,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在本章里,老子极力宣传“死而不亡”,这体现他“无为”的思想主旨。“死而不亡”的观点,并不是宣传“有鬼论”,也不是宣扬“灵魂不灭”,而是说人的身体虽然消失了,但人的精神是不朽的,所以可算做长寿了。清末民初的著名思想家梁启超曾说,人的肉体寿命不过区区数十载,人不,可能长生不老,但人的精神则可以永垂不朽,因为他的肉体虽然消失了,但他的学说、思想及精神却能够长期影响当代及后代的人们。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完全可以做到“死而不亡”。梁启超的这种观点,主要就是受了老子思想的影响。
王弼《道德经注》
知人者,智而已矣,未若自知者,超智之上也。胜人者,有力而已矣,未若自胜者,无物以损其力。用其智于人,末若用其智于己也。用其力于人,未若用其力于己也。明用于己,则物无避焉;力用于己,则物无改焉。
了解别人的人,聪明而已,了解自己的人,才是超越了聪明的。能够战胜别人的人,有力量而已,能够战胜自己的人,他的力气不会被外物损耗。把智谋用在别人身上不如用在自己身上。把力量用在别人身上的不如用在自己身上的。将自己明了、看透,外物就在你眼前准确清晰地呈现;力量用在自己身上,就不必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外物了。
知足,自不失,故富也。勤能行之,其志必获,故曰“强行者有志”矣。以明自察,量力而行,不失其所,必获久长矣。虽死而以为生之,道不亡乃得全其寿。身没而道犹存,况身存而道不卒乎。
【原文】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译文】
能够了解、认识别人的是智慧的,能够了解、认识自己的才是高明的。能够战胜别人的人是有力的,能够克服自身弱点的人才是刚强的。知道满足的人是富有的,努力不懈的人是有志气的。始终不离根基的人就能够长久,肉体死了但精神永存的人才是长寿的。
【导读】
“知人”、“胜人”十分重要,但是“自知”、“自胜”则更加重要。一个人只有能省视自己、坚定自己的生活信念,并且坚持不懈地推行,才能够算作真正的长久。
【解析】
本章讲个人修养与自我设计的问题。老子从道的立场上阐释了智、明、有力、强、富、有志、久、寿的概念,主张人们要丰富自己精神生活。在老子看来,最能体现道家观点的是“自胜者强”和“知足者富”两句:“知人”、“胜人”十分重要,但是“自知”、“自胜”更加重要。他认为,如果一个人能够时时反省自己,坚定自己的生活信念,并且切实推行这一信念,就能够保持旺盛的斗志和饱满的精神面貌。
本章只寥寥数语,看上去浅显易懂,实则蕴含着极其深奥的道理。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老子认为,能够分别外人和外物的人,只能算得上是拥有了世间的庸俗智慧。那么,什么样的人才算是拥有世间的大智慧呢?通过外事外物反省自己,从而体察到生命的本来面目的人,才算得上是有大智慧,也就是“明”。老子还认为,依靠武力战胜别人的人,只能算得上是有力量,因为这个力量是大道赐予给人们的,它是大道的生命活动本身的体现。那么,什么样的人才算是真正的强者呢?能够战胜自己私欲和成见的人,这才是真正的强者。人的私欲是没有止境的,而且危害很大,如果一个人能够克制自己的私欲,达到物我两忘的境界,才能无所不容,他自然是强大的。
老子在本章中所提出的“知足者富”与我们通常所说的“知足常乐”有很大的不同,我们所理解的知足常乐,意为知道满足总是快乐的,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安于现状,这与老子所阐释的思想大相径庭。什么才是真正的富有呢?真正的富有不是家财万贯,也不是拥有宝马香车,真正的富有不是你实际拥有了什么,而是你能在多大的程度上摒除私心杂念,抛弃自己的妄想。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称为真正的富有。
什么是妄想呢?人们在观察具体事物时,了解到大道的生命运行的轨迹,那么这个轨迹以内的事物便是道赐予我们的,也是我们理应获得的;而在这个轨迹以外的事物,便都不是我们应该获得的,如果我们产生了获得它们的想法,这就叫作妄想。妄想是难以实现的;即便实现了,也不会给我们带来益处;即使我们获得了微小的益处,这种益处也不会长久地保持下去。大道既然生了我们,就一定会赐予我们所需要的一切,我们还要奢望其他的什么益处呢?一个人担忧自身的处境,这就是对大道的不理解和不信任,从而违背了大道,必然会受到大道的惩罚。如果我们不妄想得到什么,也就无所谓得到和失去什么,自然无所有无所不有了。做到了不妄想,才算是真正的富有。
“强行者有志”。有句俗语叫作“人贵有自知之明”,而最早表述这句话的,就是老子。什么是“自知者明”呢?就是能够清醒地认识自己、对待自己。一个人能做到有自知之明,这才是最聪明的'最难能可贵的。联系前面几章的内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强行者有志,,中的“强”,指的不是自恃武力高强而妄自逞强的意思,而是指“自知者强”。什么是“自知者,,呢?就是能以外界事物来反省自身,从而确认生命本来面目的人。自知者十分明确生命本身的意义,也十分了解自我和他人的关系。他们深刻懂得,只有真正地把握自己,才能彻底摒除自己的私心杂念,实现“存天理,灭人欲”(在这里所讲的不是要束缚自己的观念,而是要彻底解放人性),而天理和人欲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天理,指的是事物本来的合乎生命自然之道的东西;人欲,指的是自己主观滋生的不合乎生命自然之道的东西。天理是客观的,人欲是主观的,二者之间往往会发生冲突,只有克制住自己的欲望,才算是真正的强者。
“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这句话与上文有隔离之感:“不失其所”意为落叶归根,它所指的有两个意思:一个是叶子会回归到生它养它的根系中去;一个是人类也会回归到孕育他们的天地中去。人从出生到死亡,不过短短的几十个春秋。生老病死是合于道的自然规律,我们没有超越生命大道的能力,生死不是我们能够掌控得了的。在老子看来,“所”是我们最终要去的地方,是自然之所,是我们合于大道的切合点。我们从最初的不愿接受死亡,到现在的读懂人生、直面生死,正体现了天道不可违背的道理。我们只有顺应天道,与大道合为一体,才是真正做到了“久”和“死而不亡”。一滴水归人到它的生命之所——大海中去,它们就永远也不会消亡,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在本章里,老子极力宣传“死而不亡”,这体现他“无为”的思想主旨。“死而不亡”的观点,并不是宣传“有鬼论”,也不是宣扬“灵魂不灭”,而是说人的身体虽然消失了,但人的精神是不朽的,所以可算做长寿了。清末民初的著名思想家梁启超曾说,人的肉体寿命不过区区数十载,人不,可能长生不老,但人的精神则可以永垂不朽,因为他的肉体虽然消失了,但他的学说、思想及精神却能够长期影响当代及后代的人们。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完全可以做到“死而不亡”。梁启超的这种观点,主要就是受了老子思想的影响。
王弼《道德经注》
知人者,智而已矣,未若自知者,超智之上也。胜人者,有力而已矣,未若自胜者,无物以损其力。用其智于人,末若用其智于己也。用其力于人,未若用其力于己也。明用于己,则物无避焉;力用于己,则物无改焉。
了解别人的人,聪明而已,了解自己的人,才是超越了聪明的。能够战胜别人的人,有力量而已,能够战胜自己的人,他的力气不会被外物损耗。把智谋用在别人身上不如用在自己身上。把力量用在别人身上的不如用在自己身上的。将自己明了、看透,外物就在你眼前准确清晰地呈现;力量用在自己身上,就不必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外物了。
知足,自不失,故富也。勤能行之,其志必获,故曰“强行者有志”矣。以明自察,量力而行,不失其所,必获久长矣。虽死而以为生之,道不亡乃得全其寿。身没而道犹存,况身存而道不卒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