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辰既然不打算动用自己身为老板的特权,而在场的人,大概率也不会认识他方辰是那颗葱。

    所以方辰也只能老老实实的站在别人身后,期盼着,他面前这位正在玩《魔兽争霸》的小哥,能快点用自己的亡灵大军将对面的人族基地给推掉。

    换句话说,方辰如此津津有味,看着的屏幕,并不属于他自己……

    不过说真的,在前世的时候,就自家父母挣钱的速度完全赶不上挥霍的速度,及时行乐,千金散去还复来的优秀金钱观,能维持他上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以及来往的路费,就已经是贪天之幸了,所以他毫无意外的,并没有在九十年代中期拥有一台电脑。

    在整个宿舍,也就津门的一个小哥拥有一台电脑,那时候他就经常跟此刻一样,跟其他室友站在小哥的身后,目不转睛的看着屏幕。

    有时候小哥玩累了,又或者输的郁闷,到也会大方的将电脑让给他们玩玩。

    然而等到大三的时候,基本上这台宝贵的电脑,就已经成为了宿舍的公共电脑,他有很多学业都是在这台电脑上完成的。

    所以说,方辰对于现在的状态并不陌生,甚至还有种莫名的亲切感,仿佛整个人再次回到了三十年前。

    虽然现在的他依旧是二十多岁,但那些事情对于他来说,的确已经是三十年前的事情了。

    而且想到这,方辰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自己上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路费,自家那两个完全不知道持家是何物的父母是怎么为他攒出来的?

    大概率老妈应该为他少打了好些的牌,又或者玩的更小一点,从两毛钱一局降到五分钱一局之类的。

    自家老爹的话,应该会偷偷接一些报社杂志校对、编辑之类的工作,反正让他少买点书,应该是不成的。

    老妈对于老爹喜欢书的习惯,一直讨厌的很,因为总觉得“书”同“输”,她之所以输就是因为家里的书太多了。

    不过还好,老妈虽然对书讨厌,但也只限于阻止老爸买书,而不至于将这些书给扔了或者卖破烂。

    这大概来源于,一位半文盲对知识,对书籍本能的敬畏。

    其实在前世,他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就在他毕业回家,准备问个清楚,努力工作好好孝敬他们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家没了!

    两人居然离婚了好几年,他上大学这四年,一直是在装模作样的演戏。

    方辰真不知道是自己疯了,还是他们疯了。

    大概是因为迟迟没有推掉眼前的人族基地,方辰面前的这个小伙,将自己面前的上网卡拿走,直接找前台退剩下三十分钟的网费去了。

    而方辰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坐到了这台电脑上,并且顺利的刷了一下自己的上网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