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给我严肃点儿,没事嘻嘻哈哈个什么?”陆景烁只见,林玥虽然没再捂着肚子笑了,可还在抿着嘴笑,这就真有点不高兴了。

    当即伸手一拍桌子,大声问道

    “不就是我穷吗?你至于欢喜成这样儿?你说‘很好’,是什么意思?是行,还是不行?”

    林玥一听这话,后知后觉才发现,阿景是在认真的打欠条的,可她却只注意到了字条上的内容有些搞笑,却忽略了阿景的感受。

    “对不起,我不是因为这个笑的。我是……”林玥一脸尴尬,赶紧跟陆景烁解释。

    在解释的同时,也没忘记夸他。是从他的书法不错,夸到他的想法很好,再夸到他这人一看就是有魄力的人,做事儿必然能成功。

    “我收了。打今天起,打这一刻起,你就是我林玥的人了。以后你就跟着我过,我吃肉,你就一定有肉吃;我要穷了过不下去,只能吃观音土的话,你也就跟着我一起吃土。总之,我是一定不会遗弃你的。”

    话说,像阿景长的这么好看的人,三世为人的她,也才就看到过他这么一位。他长的这么好看,放在身边看看也好,她哪儿舍得扔呢?

    林玥又仔细的把陆景烁的脸,还有一双手都给瞧了瞧,感觉这位美男子很快就归自己所有了,心里美滋滋的。

    陆景烁只见林玥在打量他,就像是她在欣赏一件稀世珍宝一般,看着看着,双眼里的欣喜之意就很快流露出来。

    趁着这家伙在看他之时,他把毛笔递到她手里,道

    “看的还满意,是吧?满意就赶紧签字,不然你别后悔。”

    林玥伸手接过毛笔,扬眉说道“满意,满意,百分之千的满意。我现在就签字,永远不会后悔。”

    把纸条放在茶几上,提笔就落下了她的大名【林玥】,外加她在沁荷县之时用过的小名儿【林大丫儿】,还有今天的日期和时间。

    一切写好了之后,才将毛笔和欠条还给陆景烁,满意的伸手打了个响指,道

    “靓仔,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了啊。那咱们也要立下规矩在先以后,若是你敢出去招蜂引蝶的话,当心我把你关在屋里,罚你跪榴莲皮,还要狠狠的揍她们。”

    既然阿景愿意把自己卖给她,终身成为“软饭男”。那她就得把某些规矩立在前头,别等到那谁谁下次又去远远儿的看他时,她听了,心里不爽。

    阿景都是她的了,以后,谁要敢和她抢阿景,惹的她心里不爽的话,她就揍到谁跪下给她求饶。

    哪怕就是君柔那样的郡主,还有阿妮塔那样的邻国公主,她也不怕!

    陆景烁听到林玥在提到他时,加了“招蜂引蝶”四个字,心里不由得想笑。不过他不是阿玥,他再怎么想笑,也能克制住自己的某些情绪。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