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使用的是软剑,书的更擅长用毒,画只会些普通功夫,他最拿手的是易容,当然下厨手艺也是一等一的好。

    宁行之会武功也会制作暗器与机关兽,他振作起来后,依照死去的生父吩咐拜于墨门,成为墨门亲传弟子,师父乃是墨门门首,在江湖与朝廷都赫赫有名,但墨门门首已经消失多年,仅有的一身本领全都交给了宁行之。

    所以说,宁行之在别人眼里就是个宝。

    宁行之在这上面的天赋远超他人,若不是因为学的时间太短,恐怕现在连卫皎都不一定正面打得过他。

    宁行之身上处处有机关,很快就射倒一片狼群,他使用的毒十分凶狠,放倒区区一头狼根本不成问题,只是来的狼越来越多,放眼望去居然有几百只!

    画与琴一起对抗其他狼,书来到卫皎身边,低声道:“主子,狼群蹊跷,恐怕有诈。”

    卫皎曲了曲指骨,声音悠远飘忽,“有一人幼时被弃,偶遇狼群,得以哺乳长大。”

    “您是说……有人在控制这些狼?”

    狼群没有蜂拥而上,但毕竟有几十只已经冲了过来,卫皎手一翻,两锭银子就这么刺进狼的眼里,引来阵阵哀嚎。

    他面色不变,“守着那辆马车。”

    书虽然还想问,但却知道主子的决定不容置喙,让他疑惑的是,主子当真有这么喜欢那辆马车,哪怕这个时候还得护着?

    他移到马车旁,宁行之暗器上的毒也是他制的,在面对几头普通狼的时候书并不怎么担心,他很快让靠近自己的狼失去反抗力,警惕的望向周围,生怕有人跟他抢马车。

    马已经被狼群吓得想逃,却被书定在原地,他不确定主子是不是得让自己连马也要护,所以可不能让马跑了。

    卫皎看着各处狼群,目光微挑,蓦地看向山上月亮所在的地方。

    与此同时,离这里较远的山腰上,有一少年仿佛触电似得移开视线,气道:“他杀死了我好多朋友!”

    少年年纪看起来不大,身上以兽皮为衣,以象牙头骨为饰,耳上镶嵌玉石,可谓是玉之瑱也,象之揥也,虽然穿戴奢侈富贵,神色却透露出几分野性,像是草原里的狼,狡诈又残忍。

    他身边站着个负手的年轻人,年轻人穿着身锦白直裰,乌发用木簪尽数挽起,露出比霜雪更白的脖颈来,面对少年隐隐泄出的杀气,像是有几分无奈。

    “二王,卫皎不仅害你父兄,还杀你朋友,实在是欺人太甚——他为人狡猾得紧,又擅长扭转乾坤,我算计刺杀他无数次,他都还好好的活在了现在,就像头打不死的野狗,可恨又可恶。”

    少年耳朵动了动,假模假样地恨道:“是啊!这人着实可恨,等我待会下去撕烂他的头!”

    他小时候因为府里争斗,被父亲的一名丧心病狂的小妾丢进深山里,又因为福大命大,不仅没死反而被狼群哺乳救活,后来被亲生父亲找到,回府参与勾心斗角,再次回山时心态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