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昨日王上甫铲除异种魔,伤势已难压抑。若再与天魔交手……”
“生死有定,早一步,晚一步,已无差别。辟邪本为杀伐之剑。我身为王,责无旁贷。”
自从昨日清扫光明野魔物而回,玄戈便只剩下两日性命。答应了要助风晴雪引渡百里屠苏荒魂,玄戈无意毁约,却也做了有去无回的觉悟。
此方世界,无论是苏生之术、缺陷极大的不老药,都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复活”之法。
纵使是神明之中,也唯有地皇女娲,能够以牵引命魂之术,重新将魂魄引入新的躯体。而百里屠苏魂魄乃是荒魂,不能正常轮回。其中辟邪之骨,便是引渡荒魂的必要一环。要取辟邪一族的骨头,则须在辟邪愿意的前提下,活体取骨相赠。否则辟邪尸体感风而化,将与天地同归,不落痕迹。
但对玄戈来说,死期赫然肉眼可见,却也不在意这么一块王骨。他已从人间找回孪生兄弟,只要北洛能顺利从地底古厝回廊返回,当有能力以王剑加持天鹿城防护大阵,以免被魔类趁虚攻破。
“霓商,等魔潮退去,记得去光明野取回王剑与辟邪骨。”
“我记下了。王上……请多保重。”
纵使取剑一说,已表明玄戈必胜的态度。可此行大概率有去无回,已是夫妻二人心照不宣之事。但要稳固王城人心,气质高雅端庄的霓商,依旧保持着镇静。
玄戈纵有诸多歉疚,此刻亦唯有淡然点头,旋即以裂空之法撕破空间,径直来到光明野外围。
“天象异变……周围尚有魔覆爪与魔目爪徘徊,果真是天魔来袭?”
充耳尽是魔声吼叫,玄戈抬头极目所见,却是一道暗红云涡中,持续有雷霆劈落,轰然命中旷野上的一团漆黑浓雾。而在浓雾周围,更见无数邪魔相互撕咬,朝着中心处疯狂而去。
所谓魔覆爪,乃是半人多高的如同巨大手掌一般的魔类,实力位于大魔层次,灵智却不算太高。天魔一流的上层魔族,极喜欢驱使魔覆爪与魔目爪,甚至在战斗关头,还能将魔覆爪魔力收归己用,加强自身战力。
虽不知浓雾中内部情形如何,但从天象异变以及几只魔覆爪推断,八成与天魔有关,总归对辟邪一族乃是威胁。玄戈一手从背后取下天鹿剑,毫不迟疑身影迅猛突进,抬手即已数剑挂锋连转,突破群魔重围冲入黑雾之中。
“王辟邪……还是一只重伤的王辟邪……”
黑雾之中,隐匿未发的,宛若伏地丑陋四脚兽,秃头异形一样的魔物,怪异纹路密布皮肤,一个个肉疙瘩堆结着。甚至在体表还长着猩红的眼珠,光是看一眼就会令观者感到渗人。同为大魔,高等心魔的灵智已不比人类逊色,深谙精神操控之道,此刻目睹玄戈冲入迷雾,登时计上心来。
“一个奇怪出现在魔域的人类,和一头濒死的王辟邪。嘿嘿嘿,让他们互殴而死,我就能坐收渔利。”
光论战力,高等心魔纵使明知玄戈濒死,谢云书在渡劫,也不敢随便闯入中央。但对它来说,利用精神异能施展幻象,乃是最轻车熟路的操作。
而此时此刻,谢云书正碰到了一个,比之雷劫更大的麻烦。不是心魔,不是魔覆爪,而是他手里的武器。
原本,谢云书想凭自身优势,拿天魔剑在魔域如鱼得水,这个想法是完全没有错的。就算是在光明野渡第一劫,同样没什么大问题。
“生死有定,早一步,晚一步,已无差别。辟邪本为杀伐之剑。我身为王,责无旁贷。”
自从昨日清扫光明野魔物而回,玄戈便只剩下两日性命。答应了要助风晴雪引渡百里屠苏荒魂,玄戈无意毁约,却也做了有去无回的觉悟。
此方世界,无论是苏生之术、缺陷极大的不老药,都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复活”之法。
纵使是神明之中,也唯有地皇女娲,能够以牵引命魂之术,重新将魂魄引入新的躯体。而百里屠苏魂魄乃是荒魂,不能正常轮回。其中辟邪之骨,便是引渡荒魂的必要一环。要取辟邪一族的骨头,则须在辟邪愿意的前提下,活体取骨相赠。否则辟邪尸体感风而化,将与天地同归,不落痕迹。
但对玄戈来说,死期赫然肉眼可见,却也不在意这么一块王骨。他已从人间找回孪生兄弟,只要北洛能顺利从地底古厝回廊返回,当有能力以王剑加持天鹿城防护大阵,以免被魔类趁虚攻破。
“霓商,等魔潮退去,记得去光明野取回王剑与辟邪骨。”
“我记下了。王上……请多保重。”
纵使取剑一说,已表明玄戈必胜的态度。可此行大概率有去无回,已是夫妻二人心照不宣之事。但要稳固王城人心,气质高雅端庄的霓商,依旧保持着镇静。
玄戈纵有诸多歉疚,此刻亦唯有淡然点头,旋即以裂空之法撕破空间,径直来到光明野外围。
“天象异变……周围尚有魔覆爪与魔目爪徘徊,果真是天魔来袭?”
充耳尽是魔声吼叫,玄戈抬头极目所见,却是一道暗红云涡中,持续有雷霆劈落,轰然命中旷野上的一团漆黑浓雾。而在浓雾周围,更见无数邪魔相互撕咬,朝着中心处疯狂而去。
所谓魔覆爪,乃是半人多高的如同巨大手掌一般的魔类,实力位于大魔层次,灵智却不算太高。天魔一流的上层魔族,极喜欢驱使魔覆爪与魔目爪,甚至在战斗关头,还能将魔覆爪魔力收归己用,加强自身战力。
虽不知浓雾中内部情形如何,但从天象异变以及几只魔覆爪推断,八成与天魔有关,总归对辟邪一族乃是威胁。玄戈一手从背后取下天鹿剑,毫不迟疑身影迅猛突进,抬手即已数剑挂锋连转,突破群魔重围冲入黑雾之中。
“王辟邪……还是一只重伤的王辟邪……”
黑雾之中,隐匿未发的,宛若伏地丑陋四脚兽,秃头异形一样的魔物,怪异纹路密布皮肤,一个个肉疙瘩堆结着。甚至在体表还长着猩红的眼珠,光是看一眼就会令观者感到渗人。同为大魔,高等心魔的灵智已不比人类逊色,深谙精神操控之道,此刻目睹玄戈冲入迷雾,登时计上心来。
“一个奇怪出现在魔域的人类,和一头濒死的王辟邪。嘿嘿嘿,让他们互殴而死,我就能坐收渔利。”
光论战力,高等心魔纵使明知玄戈濒死,谢云书在渡劫,也不敢随便闯入中央。但对它来说,利用精神异能施展幻象,乃是最轻车熟路的操作。
而此时此刻,谢云书正碰到了一个,比之雷劫更大的麻烦。不是心魔,不是魔覆爪,而是他手里的武器。
原本,谢云书想凭自身优势,拿天魔剑在魔域如鱼得水,这个想法是完全没有错的。就算是在光明野渡第一劫,同样没什么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