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间三人都进了屋,包子默直奔桌上那碗泡面而去,“啊哈师弟,大家都这么熟了,你还这么客气提前准备了晚饭。”

    不等某人真的“客气”,包子默已经拿起筷子撸了一大口。

    呼!就是这个味儿!倍儿爽!

    无视闵学抽抽的嘴角,包子默举了举大拇指,打算继续鸠占鹊巢,却忽的看到一旁汪鹏举的异动。

    包子默筷子稍缓,好奇问道,“汪公子,你瞅着一矿泉水瓶干啥?那上面难道还有朵花儿不成?”

    汪鹏举没理会包子默的调侃,伸手一碰矿泉水瓶,本就没盖上的瓶盖应声而落,露出一个唇印?

    没错了,透明的瓶口边缘,清晰的印着一片红色印记。

    只要稍有生活常识,都知道这是怎么留下的,口红!

    万年单身狗家中,居然出现了口红印记?世纪奇闻啊!

    包子默都顾不上吃面了,筷子一扔,挤眉弄眼凑上前道,“师弟,看来你这是要脱离族群啊?”

    脱离尼妹啊,这不就是米总刚才喝过留下的矿泉水瓶吗?

    闵学完全不觉得有解释的必要,然而架不住汪鹏举下一步的动作,只见这厮居然拿起那瓶子,凑到近前闻了闻!

    卧槽,这画面怎么看都有点猥琐呐!汪鹏举什么时候还有这爱好了?

    &ens。”汪鹏举动作微顿,很是肯定的来了一句。

    啥玩意儿?

    这幅专家级精英的面孔一摆出,把闵学和包子默唬的一愣,完全忘记了刚才那略显猥琐的画面。

    汪鹏举一手举瓶,一手扶桌,流利的吐出一段介绍。

    &ens,口红中的黄金贵族!特点就是又小又贵,一支的价格等于五支hanel,但不可否认的是,它是世界上最好用的口红!”

    “”

    真的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