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高威又猛然爬起来,死死盯着已经被塞进警车里的林雅诗。隔着警车的窗户玻璃,林雅诗露出了那张令高威心悸的脸——嘴角滴血、面带微笑!

    很特娘的恐怖!

    不仅仅高威觉得恐怖,连现场的看客都觉得恐怖!

    但是,即便这娘们儿再疯狂,高威也必须把耳朵夺回来,否则就是一辈子的残疾啊!可就在高威即将冲到警车里,准备掰开林雅诗的嘴巴的时候,所有人都看到了更加心悸发寒的一幕——

    只见林雅诗的嘴一动,喉咙轻轻的一滚……

    顿时,高威昏死了过去。

    现场只要是看到这一幕的人,也都浑身一颤,遍体鸡皮疙瘩——

    这个凶悍的小妞儿,愣是把高威那半个耳朵吞下去了!

    狠,真狠!

    生食其肉啊!

    岳武穆那《满江红》里的名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一直只被当做豪放派词人的夸张语句。但当这种事真真切切发生在眼前的时候,无法想象它所带来的震撼。

    但如此的仇恨也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出:高威这货作孽有多深!要不然,怎能让一个弱女子爆发出了这种刻骨铭心的仇恨!

    警车上,连两个警察都有点发寒,目瞪口呆。那个警衔高一点的警察盯着林雅诗,瞪着眼睛咽了口吐沫,这才对开车的警察傻傻的说了句:“走,回局里……我的娘嘞,这都是什么事儿嘛!对了,告诉另一辆车里的,赶紧把高大少送进医院。奶奶滴,这可是黄书记没进门的姑爷、张副局长的干儿子……”

    当易军隔着七八十米跑到这里,并且艰难分开人群的时候,警车已经开走了。而另一辆警车也开了过来,抬起了已经昏迷过去的高威。疼痛是他昏迷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原因还是被林雅诗那近乎女鬼般的形象和气质给吓的。两人覆雨翻云不知多少次了,他从未想象过,那个在自己身子下刻意承欢的弱女子,竟然还有这么暴戾的一面。

    两辆警车都走了,地面上只留下了一滩血。不知道这是一场闹剧的见证,还是说一场悲剧的见证。

    沉痛的闭上了眼睛,易军觉得这个世界有点昏暗。林雅诗,原本那个依偎在他身边、天真无邪的女子,完了!

    她不但失去了当初的纯真,更失去了今后的人生!

    高威那掉了耳朵的一侧,易军清晰的看到了——整个耳廓损失至少百分之六十以上。根据国家《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规定,一侧耳廓缺损达百分之五十以上,就可以定性为重伤害!

    而根据刑法规定,致人重伤害的,要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且,假如“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