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永历二十八年,清康熙十三年,西历主诞后一六七四年三月,尽管西面的大陆上因为清廷削藩的原因已经掀起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大战,但在明媚春光照耀下的台湾海峡却似乎依然还处在远离战争的宁静当中。

    此时自白沙岛水寨出发的两艘郑军快哨船正一前一后沿着澎湖列岛以西二十水里的航道巡航着---由于金厦两地的弃守滋长了福建清军进一步窥视台湾的野心,因此这些郑军将士不得不横戈待枕时刻提防着对岸派来窥视的敌船。

    很快,他们发现了今天巡航的第一个目标,这是一艘三桅的卡拉维尔型快帆船,看桅杆上悬挂的彩旗图样应该是来自菲律宾总督区的西班牙武装商船,而从其低沉的吃水和顶风而行的航向来看,应该是刚刚从那霸交易完折返的。

    船上的红夷此刻也发现了郑军的舰船,不一会一侧的炮窗打开了,一团团硝烟升腾起来,雷霆般的声音随即响彻起来。不过可不要误会了,对方可不是在向他们眼中的小不点示威,却是在鸣放礼炮,以此作为对于在东北亚海域具有无可争议的统治地位的郑氏海军致敬。

    对于对方的示好,郑军的快哨船丝毫没有半点的领情,船侧三十二支船桨上下翻动,船速如离弦之箭,在极近的距离上飞快的掠过对方,甚至首船一度还用船上唯一的船首炮作出瞄准的样子,然而才在对方惊骇的眼神中扬长而去

    “大人,东北方向。”继续北上的郑军快哨船又航行了半个多时辰左右,此时站在刁斗中的了望哨突然发出一声警报。“有千料福船一艘,挂着黄龙旗,是鞑子福建水师的船。”

    为首快哨船的副领班闻言当即三步并作两步爬上了刁斗,仔细分辨了半天,这才滑下桅杆,脸色沉重的确认着:“大人,丁二狗没看错,却是清军的千料(注:本文中取一料=60kg荷载)大船。”

    掌船的正领班犹豫了一下;“看清楚除了这一条大船以外,后面还有其他的清狗吗?”

    “没有。”一脸络腮胡子的副领班给出了个肯定的答案。“卑职看得很清楚,五水里内绝对没有第二条鞑子战船了。”

    “只有一条船?鞑子打的是什么鬼主意?难不成以为一条船潜入不容易被发现吗?”

    摸着下巴的正领班还在思索着敌军的用意,头顶上的了望哨又大声报告着:“大人,鞑子好像也发现咱们了,啊,不对,不可能,大人快看,对面的敌舰突然降帆了。”

    “降帆了?”正领班和副领班面面相觑,要知道这个时代的海战中最讲究的是船速和占据风向,一旦没了速度,那再大的船、再多的炮也只能被对手慢慢凌迟了,因此敌舰如此行动让他们有些不明所以。

    “打旗号给柳宿十一,让它准备掉头,“犹豫了一会,正领班作出了决断,没错,对手已经一副任人宰割的架势,这个时候自己却吓得不敢上前,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就算是陷阱也要踩上去试一试才是。“我们过去看看,对了,再让柳宿十一瞅好了,万一是鞑子的圈套,千万别顾及咱们,立刻赶回澎湖安抚司报信”

    “我这算是夺舍重生吗?”躺在实木花雕牙床上,问着木头淡淡的香气,方明如此自问着自己。“这该不是玄幻吧?”一想到自己意识消散前依稀听到的那句响彻天地的话,方明情不自禁的摇了摇头。“世间真的有可以逆流时间掌控命运的主宰吗?”

    但不管他信与不信,此刻他顶着数百年前的古代少年的身躯,躺在一张后世堪称瑰宝的大床上静静听着夜雨,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了,与其纠缠的分辨自己是怎么来的,与其哀怨的留恋前世的一切,倒不如认真考虑一下这一世人生未来的前路。

    一想到这,方明立刻开始查阅起被自己吞没的少年灵魂残留的记忆,然而他的脸突然拉的很长:“搞个毛啊,怎么会是郑克臧这个倒霉鬼,神啊,该不是又在耍我吧。”

    郑克臧,朱成功之孙、朱锦之子,原本顺理成章是明郑台湾的继承人,然而却因为权臣谋权而被刺死,死后还在台湾留下了“夫死妇也死、君亡明也亡”的悼词。

    联想在前世自己在写作时曾经在度娘上检索到词条,方明就有些哭笑不得,外有满清内有权奸,果然夺舍是逆天之举啊。不过自己好不容易重活一世,方明,不,郑克臧自然不愿意只活区区六年,为了自己的小命他也要抗争到底

    郑克臧还在暗暗发誓,门扉就被轻轻敲响了,一个鸡公般尖锐的声音传了进来:“钦舍,该用起床了,吴师傅已经在演武坪等着呢。”

    “这是金十九,侍奉自己的内侍首领。”一组记忆瞬间在郑克臧的脑海中浮现,尽管清廷对朱锦的正式称谓依旧是明招讨大将军世子,但这并不妨碍已经被英国人称为台湾国王的朱锦在安平城内如明清宫廷一般使用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