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狗胆,敢藐视女王的话,再有下一次,直接驱逐出城池!”蓝启明眯直了眼睛,台下有百来个小队长,大气不敢喘息一口,生怕奴隶王驱逐他们。

    好不容易才拜托不是奴隶的奴隶生活,他们可不想离开这座城池。

    “出发!”

    夜魅雷厉风行。

    奴隶军带所有人,是所有人,包括平民,根据地图,锁定目标是400公里外的大城池,而且根据张远志提供的情报,罗马禁卫军也就不足五百,她自己都能搞定。

    至于张志远,夜魅一个媚术就搞定,甚至提供物资,路线,像是要跟随夜魅一样。

    果然。

    美女比男人更有魅力,更适合拉帮结派。

    “蓝启明,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来这里的目的又是什么?”手机反复没有信号,还有这里的地图,还有从奴隶里面了解到各个城池,夜魅起初还以为是所有人在配合蓝启明在演戏。

    后来发现不是,奴隶能够把平民活生生打死,用死人来演戏,恐怕他还没有这么疯狂。

    “好吧,我不装了,我摊牌了,我来自未来,来的时侯好好的,回不去了,飞船坏了。”

    “你可以不用说了。”夜魅无语,每次说话都是上句不接下句。

    400多公里。

    走了五天。

    停停歇歇,主要是保持战力,还有一边行军,一边训练,遇到村落平民,通通带进队伍。

    等到抵达附近奴隶军已经有1万五千,每个奴隶手里都有一把弩弓。

    平民一万,每一个平民手里都有一把木棍,女王的命令下来了,如果平民能够制服一个敌人,他们就可以解除被奴役的命运,跟她带领的奴隶一样。

    总感觉哪里坏坏的。

    至于贵族,没有武器,不过待遇一样,只要制服一个敌人,他们就可以不用被奴役,表现好还能当平民的小队长。

    夜魅把蓝启明的奴隶王国打造了奖励制度,现在大家都是小队长,最高也只是小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