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小桐,胡说八道什么呢!”唐诗差点没跳起来,“我对慕西临没兴趣。”

    布桐撑着脑袋,无奈地摇了摇头,“诗爷,知道当初我为什么会给起诗爷这个外号吗?就是因为连‘女强人’都已经形容不了了,真的是把自己当成男人一样活着。

    看看,身边无论是钱进还是程东,还是公司里的其他男人,哪个不怕的,见了都像老鼠见了猫一样,我听说,他们私底下都管叫灭绝师太呢,可见有多可怕。

    从来没有谈过爱,也好像从来不考虑,不过后来我知道了,原来过去经历过那么多事情,所以诗爷,不会是忘不掉那个叫陈勇的吧?”

    唐诗淡淡一笑,眼里划过一抹伤感,“我跟他从小一起长大,他是除了我妈妈之外,对我最好的人,那时候我的世界很小,只有妈妈和他,他在我心里,当然会有不一样的位置......

    后来我成功从管教所逃了出来,这么多年,我努力让自己变成唐诗,去忘记过去的事情,可是不经意间,总是会想起他,我会在想,他现在过得怎么样,会不会在到处找我......”

    布桐坐直了身子,认真地看着他,“诗爷,果然放不下他,对吗?”

    那个陈勇虽然长得很平庸,但是从小到大青梅竹马的感情,绝对不是外貌可以决定的。

    唐诗摇了摇头,“其实,在那天见到他的时候我就发现,我放下了,尤其是在得知他已经娶妻生子的时候,我甚至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我想,这些年我之所以会想起他,多多少少是因为我跟他没有正式告过别吧。

    前几天我去他家,见到了他的妻子和儿子,也算是给我和他的过去,一个正式的告别吧!从他们家走出来之后,我心里感慨万千,如果当初我没有被卖给傻子,没有经历那么多事,或许现在过的,就是那样的生活,在一个小县城里过着平平淡淡相夫教子的生活,在电视上看着遥不可及的。

    但是造化弄人,走到今天,我并不后悔,因为如果不是当初遇到林总,我就不会认识,或许一辈子都不会知道我身世的真相,更不能带我妈妈的尸骨离开那个小山村,所以桐桐,我很庆幸自己可以遇见,真的。”

    “大家的相遇相识都是需要缘分的,说明我们上辈子回了好多次眸啊,”布桐朝她眨了眨眼睛,“那既然放下过去的感情了,为什么不能试着展开一段新的感情呢?”

    “谁说人这一辈子一定要爱结婚的,我觉得一个人挺好的,最重要的是,对于我来说,安感只能自己给自己,所以如果一定要结婚的话,我就嫁给工作吧。”

    布桐:“......”

    “工作说,它不愿意娶一个比爷们还爷们的女人。”

    “布小桐,敢笑话我?”唐诗哭笑不得,“总之,以上就是我的爱情观了,很难改变也不想改变,就别替我操心了,管好自己吧,我刚刚看争争情况不错,是不是可以把他送去上学了?”

    话音刚落,严争便迈着小短腿,蹬蹬蹬地跑了过来,把手上拿着的画递给了布桐。

    布桐笑着接了过来,“争争画的是什么呀?哎?这不是我和诗诗阿姨吗?”

    严争点点头。

    唐诗也拿起画看了看,上面是两个女孩坐在沙发上聊天的涂鸦,“争争画得真好,想不想去幼儿园上学,跟更多的小朋友一起画画有游戏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