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阵子没见,黎晚愉瘦了一大圈,身上穿着一身白色的一字领连衣裙,五官底子不算差的脸上化着精致得体的妆容,原来一头乱糟糟的头发也打理得很好,烫成了一个梨花头,整个人看上去跟之前判若两人,颇有几分甜美可爱的味道。

    “晚愉,去抽脂整容啦?”布桐问道。

    “怎么说话呢!”黎晚愉一听就炸毛了,“这段时间我很努力减肥,还学舞蹈学瑜伽,才有今天的蜕变,不要用那低俗的眼光来看我好不好......”

    布桐:“......”

    “我的意思是说,的变化很大嘛,现在就很好啊,比以前漂亮多了,让人很惊艳。”

    黎晚愉撇撇嘴,“我以前也很漂亮呢,诗爷说,我不愧是的表姐,乍一看还真的有点像呢。”

    “诗爷?”布桐好奇,“跟诗爷什么时候认识的?”

    “爷爷让我给晚愉在聚星找一份工作,我看她还算可以塑造,就想培养她当艺人,不过现在看来,她比较适合演喜剧。”

    唐诗踩着高跟鞋走了过来,视线没在黎晚愉身上多逗留,直接望向了萧愈,朝他伸出手,“萧愈,刚刚我都看到了,谢谢救了桐桐,否则她现在估计会被撞得眼冒金星。”

    萧愈伸出右手,跟她握了一下,脸上看不出什么情绪,只是眼底飞快地闪过了什么,“不客气,诗爷。”

    唐诗很快松开手,视线落在地上的摄影机上,笑着道,“对于这样的艺术大师来说,手里的摄影机应该是比生命还要宝贵的东西,可是刚刚居然为了救桐桐,毫不犹豫地把它扔了,赶紧捡起来看看吧,如果坏了,我们赔给。”

    布桐急忙拉了一下唐诗的手,给她使了一个不悦的眼色。

    “怎么了桐桐?”唐诗假装看不懂,故作疑惑地问道,“萧愈能这么做,也不枉当初追他一场,不是吗?”

    布桐的脸色白了白,不安地看着唐诗。

    众人皆震惊不已,探究的目光在布桐和萧愈之间流连,最后又忍不住落在厉景琛身上。

    厉景琛牵着布桐的手,所有情绪都隐藏在了一张刚毅冷沉的俊脸后面。

    “啊,萧愈,的相机,快看看有没有摔坏吧。”钱进急忙捡起地上的摄影机,开口缓解尴尬。

    萧愈接了过来,仔细看了看,“没有坏。”

    钱进,“那就好那就好,真是虚惊一场呵呵呵......”

    可是,除了他一个人,其他人都脸色各异,气氛很是诡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