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著力兔打算下令撤退之时,原本连在一起的车阵突然动了。两辆车向内移动,露出了一个缺口。

    不等高兴的鞑靼骑兵冲进去,李如松率领二百骑兵从里面杀出。这一次他们没有使用弩箭,挥舞着马刀冲向最近的敌人。

    面对敌人砍过来的钢刀,李如松看都没看一眼,手中的马刀划过对方的脖颈,利用战马的惯性,斩飞对手的头颅。

    喷出的鲜血落在李如松的身上,染红了闪亮的铠甲。闻到刺鼻的血腥气息,李如松的双眼再次变得血红。

    一马当先冲向蒙古人最密集的地方,跟在他身后的二百骑兵也是人来疯。根本不管身后的敌人,跟随主将猛冲猛打。

    将是兵之魂,兵是将之胆!

    身先士卒的主将,最能鼓舞士兵的斗志。主将都不怕死,士兵更是无所畏惧。

    但这样的军队同样有致命的缺点,那就是一旦打起来,主将根本没法掌控全局。一旦主将重伤,或者战死,整支队伍很可能会崩溃。

    李如松就是这样的性格,深受父亲的影响,打起仗来就是不要命的节奏。

    他带的兵跟他是一个德行,上了战场只知道向前、向前、再向前!

    若不是李凡为他们准备的板甲精良,早就被人砍成肉酱了。但正是李如松的勇猛,让鞑靼人胆怯了。

    尤其是著力兔,见到车阵中冲出一支骑兵杀向自己,忍不住连连后退。

    他的后退造成了蒙古人的崩溃,再没有人围攻车阵,只想尽快逃走。

    李凡高举望远镜,将这一切都看在眼中。盯着冲进蒙古人中的李如松,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的确是一员猛将,只是这打起仗来不要命的劲,真是让人头疼。

    明明可以稍微缓一缓,与蒙古人拉开些距离,让车阵中的钢弩射散敌人,再进行追击。

    可李如松偏偏与敌人绞杀在一起,这让驿卒们最犀利的钢弩没了用武之地,只能在一旁干着急却没有办法。

    “戚金!上绞刀,咱们去帮李如松一把!”

    听到李凡的命令,戚金脸上露出了笑容,敬礼道“是!上绞刀,咱们也去会一会鞑靼人的骑射!”

    闻言,顿时有三十辆车出了车阵,车上的驿卒跳下马车,将三尺长绞刀安装在车轴之上。八只长枪被固定在车厢上,斜指向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