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具女尸呢。”余靳淮冷静地问。

    “是慕容薰。”顾致琛扯了把椅子过来坐下,道:“在她手上发现了花语的血迹,应该是跟小白兔有过争斗,目前我们已经通知罗德格里斯家来认领尸体,并且军事法庭也发出了律师函。”

    顾致琛还想说什么,这时候却有一个特工冲了进来,脸色难看:“报告首长!”

    “说。”余靳淮冷淡道。

    “康炜跑了!”

    ……

    清水镇是个学校礼堂都没有的小地方。

    派出所就不可能有什么高逼格了,据了解,过去十年里,他们办过的最大的案子就是李大妈跟隔壁老王偷情,被自己的老公当场捉奸,一气之下老黄头就把这对狗男女给砍死了,之后外出逃亡不到五小时,派出所还在印通缉令的时候,老黄头大大咧咧的出现在便利店里吃泡面,被接到热心群众举报的警察抓了个正着。

    平时基本上干的是和居委会大妈一样的工作,张家的牛被偷了,陈家晾在外面的玉米棒子不见了之类的。

    就这样水平的派出所,审讯室常年积灰,基本上是没有值得打扫的必要的,怎么可能关的住一个军火贩子?

    即便是有国安看守,还是被康炜跑了。

    余靳淮披着自己的黑色风衣,身形清瘦的如同一棵临风的玉树,脸色苍白的不像是人类该有的肤色。

    他站在小小的审讯室门口,突然说:“有烟?”

    股指呈就拿出自己的烟和打火机。

    余靳淮点燃了一根,时隔多日,再次感受到了尼古丁和焦油麻痹神经的感觉。

    其实和花语在一起后,他就很少抽烟了。

    “人部被放倒了?”顾致琛问一遍战战兢兢的所长。

    所长的腿抖个不行,都要尿裤子了,这乡吧里头的小地方,就没有见过比县长更大的官,这时候突然直接来了国安部的大佬,他还能站着也是难为他了。

    “是……”所长哆嗦道:“外面看守的人部被放倒了,是一种烟雾弹,可以让人瞬间昏迷的那一种。”

    余靳淮弹了弹烟灰,眯着眼睛问:“有什么人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