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砰!”

    聚拢在一起的他们简直是明迪的活靶子,又被明迪干掉了三个人。

    无论他们以怎样的技巧躲避狙击,只要他们还得保护哈默森,在明迪手里就跟面团捏的一样。

    史密斯这个小机灵鬼则是在大胡子被明迪第一时间狙杀的时候就翻身躲了起来。

    哈默森的保镖被明迪狙杀了十几个,到最后只剩下六七个了。

    活下来的人都学乖了,护着哈默森躲在明迪狙击的盲点之下。

    看来他们也明白了,腿跑得再快,也快不过狙击枪。

    “我原以为他们脑袋里面都是豆腐渣,没想到还有几分脑子。”明迪咀嚼着口香糖,顺手将哈默森的汽车打爆,笑着收起了巴雷特狙击枪,从枪套里面拿出了一把1911。

    “哥,你是跟着我一起去看看热闹,还是待在这儿?”明迪转过头对墨非问道。

    墨非看了看自己身上一身防具,他觉得自己有必要为这身装备讨个说法。

    明迪穿梭在废旧的工场之中,宛如猿猴般灵活,墨非感觉比起在家,她更喜欢这里。

    毕竟对她来说,这里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

    行进不到30秒,明迪就已经迫近哈默森的所在地。

    忽然——

    “砰!砰!”

    哈默森方向传来了意外的枪声。

    明迪躲避在建筑物后面,也朝墨非打了个手势,注意躲避。

    墨非的一身装备能够做到间隙的防弹,但是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安全的。

    意外加入战斗的人,竟然是刚刚被捆绑的史密斯。

    谁知道大胡子将他绑得那么严实,他是怎么挣脱的……没办法,他是这个小剧情的气运之子,作出什么样的惊人之举,墨非都感觉自己一点不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