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来顾家,余知夏带上了小布布的专属餐椅跟用餐工具。

    小布布对筷子的使用熟练度比之前高了很多,虽然手势仍有些不太标准,但至少看中什么都能顺利送进嘴里。

    在顾家吃午餐,就他们四个人,用了小餐桌。

    彼此之间的距离都近,很方便顾父顾母观察小家伙吃饭。

    小布布坐在餐椅上,面前是他的专属餐盘,余知夏给他夹了满满一盘,他正心无旁骛地努力干饭。

    也能很明显看出来他对食物的偏好了,比起蔬菜更喜欢吃肉。给他夹的肉,会第一时间选择吃掉,而蔬菜就要挑选一下,闻闻嗅嗅,再慢慢吃。

    但他不管吃什么,吃相都很可爱,还很下饭。

    即便没那么喜欢蔬菜,可还是会塞一大口,然后慢慢嚼着。脸颊两侧鼓鼓,牙齿嚼动时,脸上的肉会跟着晃晃。

    第一口还没咽下,筷子已经夹好了下一口。

    等到咽下,迅速接上,塞进嘴里,继续嚼嚼。

    看他吃饭,会有种什么都很好吃的感觉,不知不觉也要跟着吃多了。

    中午炖了大块的红烧排骨,余知夏挑最小的那块夹给小布布,但对他来说还是大了,筷子夹不起来。

    尝试几次无果后,他看向余知夏:“爸爸,布布想用,手手。”

    一边说一边高举自己的双手,打开再握紧,展示一番。

    余知夏道:“好,那布布自己用手吃吧。”

    “嗯!”

    小布布应下,用双手捧起了色香俱佳的大排骨,低头就是一口撕咬,酱汁蹭在了脸上,他不在意地用手一抹。

    真男人就应该大口吃肉大口干饭!

    肉炖得软烂,一咬就脱骨,酱汁非常入味,满口留香。

    小布布很快就解决了一块,回味了一会儿:“布布,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