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时轲想到在知道傅斯冕名字之后的事情。

    他初到江城,人生地不熟,江城是南方的城市,而北城位于北方,周时轲初来乍到,除了水土不服,就是没有认识的人。

    舅舅满门心思都在怎么和老婆亲亲抱抱举高高上面,再就是借着周时轲找周家要钱,周时轲自己有小金库,再加上一点手段,很快就在班里混熟了。

    看似无意地打听到了傅斯冕,知道了对方的家世。

    周时轲根本就不在意傅斯冕家里的背景,因为他自己家也不比傅家差,可是在江城的同龄人眼中却不是。

    傅斯冕,以及他周围的那群人,都是其他人这辈子都可能触摸不到的层面。

    一次运动会。

    傅斯冕依旧是学生代表,他穿着白衬衣,黑色长裤,衬衣版型挺括,他看起来光风霁月,不染一尘,与周围喧嚣格格不入。

    周时轲那时候还不知道傅斯冕喜欢什么类型,他还是本来的周时轲。

    男生穿着黑色的球服,额头上绑着黑色的发带,肩后的纹身若隐若现,黑色的耳钉在阳光底下熠熠生辉。

    “学长,我叫周时轲,我想认识你。”周时轲抱着篮球,冲到傅斯冕面前,不卑不亢,惊呆了傅斯冕周围的人,当然也包括唐冬冬。

    傅斯冕是什么人啊,高岭之花,不下凡尘。

    小学弟被美色冲昏了头了吧?

    傅斯冕仰起头,合上手里的书,太阳落在他的侧脸,将半张脸照耀得几乎透明。

    他眉眼淡淡的,但这并不是说他五官寡淡,相反,傅斯冕的眉眼唇齿都异常深邃艳丽,只不过他神情冷淡,说话时温和,让他的艳丽不那么明显。

    周时轲才是真正的浓颜系。

    唐冬冬后来都说,见了那么多冲上来表白的,周时轲是当中最好看的。

    周时轲那时候听了不禁沾沾自喜,他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以长了一张不错的脸感到庆幸和自豪。

    “我现在不想谈恋爱,”傅斯冕拒绝得恰到好处,“学弟也要好好学习。”

    周时轲知道,不想谈恋爱的潜在意思就是:我对你没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