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少年身材精壮,但在他的胸膛上,双腿上却布满了褐色的伤疤。

    大大小小有十几处,甚至还有一条长长的疤痕从前胸一直划到腹部以下,看样子应该是倭刀所切。

    只看伤痕的模样,就能猜得出受伤时的凶险情况。

    戚静静忍不住伸手摸向疤痕,就连声音都忍不住放轻了些。

    “还疼吗?”

    沈铮垂眸撇了一眼,“你说这个啊,早不疼了,这是我十四岁那年第一次做先锋将军,带兵深入敌军腹地。

    谁知却中了荆南人的埋伏,被对方大将一刀砍下马,在床上躺了快两个月才能下床,还好我命大,活了下来。”

    他说得轻描淡写,但戚静静却倏然想起来了。

    两年前,沈铮确实有过很长一段时间没给她写过信。

    这些年,虽然她在雁门关,沈铮在南疆,但沈铮几乎每个月都有书信寄过来。

    有时候是寥寥几句话,似乎写得很匆忙,有时候是洋洋洒洒四五页,给她讲南疆的风土人情。

    她那时每天都在忙着塞外跑马,军营跑上跑下,甚至还粘着父亲想组建一支女子军。

    对于沈铮的信也只当一个弟弟的问候,通常看过就丢在脑后,有时候看了两三封信才想起来回一封信。

    所以当时沈铮很长时间没写信,她也并未特别在意,只在想起来的时候写信问了一嘴。

    却没想到当时的沈铮是在生死线上挣扎徘徊。

    她心里有些不得劲,垂眸又指了指他腿上的伤。

    “这些又是怎么来的?”

    “这个,是我第一次上战场,因为害怕不敢动手,中了一箭。”

    “诺,这个是我第一次带兵打胜仗,驱敌五十里,受了一点小伤。”

    “还有这个,是我带领三百勇士绕道敌军背后,前后夹击敌人,生擒了对方首领,最后让荆南国君上国书议和时留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