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若离一看东溟子煜要急,忙道:“王明重这孩子,从小就喜欢凌玉。但他也不会强人所难,就先让景曦去问凌玉的意思了,得了凌玉的默许,他才敢向我们求亲。”
她之所以同意王明重求娶凌玉,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凌玉也喜欢他。
如果女儿不喜欢王明重,他的人品再好,家世再好,她也不会同意女儿嫁。
东溟子煜的肩膀垮了下来,觉得自家的翡翠小白菜要被一头猪给拱了,他非常非常不爽。
这种不爽,比凌瑶出嫁的时候还难受。
凌瑶是长女,嫁出去以后,家里还四个孩子承欢膝下呢。
凌玉可是他最小的孩子,这一嫁出去,心里就彻底空了。
上官若离心里也不好受,作为一个拥有现代思想的人,她倒是能想的开,紧紧地握住他的手,“你还有我呢!”
东溟子煜大大的吁了一口气,把她拉到怀里抱着,“孤还有你。只是,看着孩子们长大了,一个个的飞出鸟巢,孤这心里难受的很。”
只有她是完完全全属于他,会陪他走一生。
静静的抱着她半响,他心不甘情不愿的道:“既然凌玉愿意,那孤就不做那恶人了。”
这就是同意女儿嫁给王明重了。
“不过,凌玉还小,等她十六岁再嫁,这样生孩子的时候,也得十七、八了,不会太辛苦。”
凌玉从小不爱静不爱动,对习武更没兴趣,偏爱琴棋书画、刺绣女红这等能静心平气的事儿。
所以,她是典型的大家闺秀,若不是上学得出宫去女学,她还真能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所以凌玉的身体素质可不能与自小练武、一个人操持着女学和医学院的凌瑶相比。
凌瑶都生了三胎了,两儿两女,除了生龙凤胎的时候被下毒,其余两胎,基本没费什么力气。
王明重对这个条件自然满口答应,笑的见牙不见眼,只要能娶到凌玉,晚一年没什么关系。
他都等了她十五年了,多等一年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