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手举枪,一手拉开车门,先把敖西的上衣撩开,一下看到三个备用弹匣。

    敖西扭头看着他有点诧异的脸,轻轻一笑:“多带一点有备无患伙计。”

    这警察撇撇嘴,伸进敖西的裤兜掏出警员证,反复对照本人和照片,看了半天后对其他几人点点头。

    另外的三个警察松了口气,把举着的枪放下。

    “伙计,我要去核实一下你的警员证,我回来之前,你还是保持这样,不要乱动,好吗?”

    “当然,没有问题。”

    这个警察很快返回,先对另外的警察说道:“查验过了是真的,他也是警察。”

    又对敖西说道:“伙计,你和这位女士可以下来到这边来,然后你把你的手枪和装备都交给我,之后需要搜身,女士会有女警员负责,之后我会检查你的车,如果没有问题,查验就会结束。

    你的枪,我需要带去让专家检查它们有没有射击过,在场所有人携带的枪都要检查,包括搜身也是所有都要进行,不是针对你。”

    “没有问题,我现在下来。”

    美警在拦截查验时,觉得有嫌疑可以要求搜车、搜身,当事人可以依法拒绝,但是警察强行要求的时候,最好让他搜,免得事态升级,毕竟警察真有枪,又不能提前开枪打警察,但是事后可以去法院告他。

    警察往车里扔粉的栽赃行为,一般是对付小黑的,十个小黑八个有案底,栽赃0风险,小黑只要看见警察栽赃就知道坏了,这次就是冲他来的,马上就会逃跑,警察直接清空弹匣,双向奔赴属于。

    没有案底的华人即使被栽赃也不用怕,不认就行,之后还要去法院的。

    即使被关进去,警察动用手段要让你招供,为了不挨打,完全可以招,上庭以后翻供就行,根据米兰达原则,口供是我说的,那就是真的事实吗?

    警方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我说的口供是真的,而不是说,我的口供就是定罪的证据,即使无证非遗依然适用这条原则,是不是非遗跟法院没关系,那是移民局的事。

    根据一个谎要用另一个谎来圆,导致谎越撒越多的原则,最后肯定会漏出破绽,从而栽赃露馅。

    以上都是查资料看来的,不保真。

    敖西示意卓柠也下车,两人站到汽车一侧。

    他拽着上衣提起来,露出手枪和备用弹匣,先按动卡榫把快拆枪套整个拿下来递给旁边的警察,再把备用弹匣全部取下来也给他。

    随后两个警察对他们进行搜身和搜车,确定没有隐藏之后,收走车钥匙和一个标记一块放在车顶,表明这辆车已经检查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