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市。

    X年X月X日,

    小雨,灰蒙蒙的,天地之间一片潮湿。

    似乎也预示着要发生一些很刑的事情。

    天府市某区法院,刑事审判一庭。

    林北早早地就来到这里,坐在公诉人席位后面,旁边是林然,沐可可和赵清雅三女。

    他们将作为附带民事原告而出席。

    很快,公诉人也走了进来。

    公诉人是一个四十岁上下,面容威严,浓眉大眼的中年男人,看上去不苟言笑,很严肃的样子,跟林北几人也只是淡淡点了下头,便落座。

    接着,审判庭前方大门再度开启,法警带着一干被告人等走了进来。

    一号被告,吴云龙。

    二号被告,宁启盛。

    三号被告,朱晓明。

    此外还有几个不配拥有姓名的龙套选手,都是启盛租车公司的员工。

    能在这场庭审里坐在被告席上的,足以说明他们肯定在敲诈勒索的案子里,有重要戏份。

    至于律师......

    法律上有着“同案被告不能用同一个代理人”的规定,这也是为了防止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张三和李四是同案被告,他们请了同一个律师,那律师在为两个人辩护的时候,手心手背都是肉,到底应该重点维护哪个当事人的利益?又应该放弃哪个当事人的利益?

    这无疑会导致一些问题。

    为了避免这些问题,干脆禁止同案被告请同一个律师当辩护人。

    大家各自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