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呜~”

    见眼前的这个人类仍然用刀对着自己,骨犬急得原地打转。

    直觉告诉这只野兽,若是这个猎人不放过它,那么自己也没有逃跑的机会。

    它缓缓地后退,然后转身小跑开去。

    看它这个样子也不像是在逃跑,路梦也就没有追赶,只是跟在它身后,看看这骨犬想干什么。

    只见骨犬跑到之前山羊驻足的地方,在沙地上嗅了一嗅,然后就开始刨土。

    不一会就挖出了一块肉团,叼着就跑回路梦的身边,俯首放在他面前,伸出舌头耷拉着,眼睛还一直盯着路梦。

    “这是想讨好我?”

    但这本来就是我自己准备的饵料啊?

    看来这只骨犬毕竟年幼,还分不清什么是猎物,什么是猎人准备的陷阱,只是嗅到香气就以为是荒野中绝佳的食物。

    而把捕获的猎物先让给强者和领袖食用,也是骨犬的天性。

    路梦突然冒出来一個想法。

    他虽然没有饲养过宠物,但想来最基本的原则也就几条。

    要想让动物亲近人类,要么是在幼崽刚出生时就开始抚养,让它们误认为自己是它们的母亲。

    要么就是展现足够强大的实力,宣示自己的统治地位,让动物承认自己是它的族群首领。

    后者对于具有群居特性的动物更是有效。

    至于像那类认为它自己才是主人的宠物则不在此列。

    路梦想起,上一次是用加驼的内脏打发的这只骨犬。

    不过现在这只捕猎到的山羊他还留有它用,最好还是能保证皮毛的完整性,不适合当场解刨处理。

    他干脆回到自己的背包前,拿出剩余做好的饵料,抛给眼巴巴盯着他的骨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