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风看得出来,重繁的话里一点炫耀的意思也没有,只是平平叙述而已。但就是这份平淡,更让他无话可说。

    一天时间,拿着一些低级明兽材料,在陆明镇半月集这样的小型集市里,赚到了五百多银币……

    什么样的环境,什么样的教育,才会让这个年纪的孩子就拥有这样的本事啊!

    事实上,要是熟悉重繁的那些人知道这事,一定会捶胸顿足,比姜风更加无话可说。

    重繁是什么人?把他的能力用在一个小镇的小集市的倒买倒卖上,用牛刀杀鸡来形容都算轻了,简直是暴殄天物!

    但现在,姜风只是拍了拍重繁的肩膀,笑着说:“谢啦!”

    他揽住重繁的肩膀,说,“走,哥请你吃大餐!”

    重繁只觉得肩膀一重,心里也跟着一重,像是被什么东西涨满了一样。

    他笑了起来:“嗯!”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陆明镇上燃起了摇曳的灯火,好像等待着游子归家一样。

    镇子很小,白天看可能会觉得有些破旧,但夜晚却给它带来了不一样的温情。

    镇上的店铺关门都比较早,一家成衣铺的招牌刚刚收进去,木门正在合拢,一个人抢上前去,抵住了木门。

    姜风拉住门边,笑着说:“董叔,麻烦再开一会儿,我给兄弟买两套衣服。”

    陆明镇不大,镇上的人大多都相互认识。

    很早以前,姜风在南姜的邻居大婶经常打一些络子、绣一些手帕到镇上换钱,姜风从小就学着跑腿,挣一些辛苦钱糊口。就此也跟镇上的成衣铺熟悉了起来。

    后来他跟随小姐学武,来陆明镇上的时间少了一些,这些人知道他得了小姐青眼,很是为他高兴。

    关门的老人愣了愣,一把把姜风拉进门里:“好久没见到你了。姜家的人说,你犯了大罪逃走了,这是怎么回事?”

    他从小看着姜风长大,知道这孩子虽然生性执拗,但是一个你对好一分,他对你好十分的性子。

    姜家居然对他不怎么好,但的确还有一分香火情,按姜风的性子,就算冲着这点香火情,也不会做出什么大事。

    姜风轻描淡写地说:“哦,我烧了小姐的屋子,现在住在太屋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