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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主叫林若若,是L大法学系的大一新生。

    他们口中的男神,就是L大法学系大三的师兄,卓远。

    咳咳,不用找了,听这名字,应该是他了。

    嗯,还是一如既往的优秀,既是学校法学社的社长,又是学生会的主席,更是老师们的心头宝贝。

    喜欢跆拳道,并且已经拿到了黑带。

    其他爱好,也玩得很溜……

    他代表学校发表的法学学术论文还拿了奖……

    关键是,长得超级无敌帅!

    当然,这些还不是他最让人嫉妒的方面,最让人嫉妒的是,这样优秀的一个人,身后的家族也十分优秀。

    L城最大商业集团天成的董事长,就是他的爸爸。

    至于林若若为什么要给男神写情书,纯属她们在宿舍玩大冒险的结果。

    让她给学校最帅的男神告白。

    这明显是个整人的坑……

    但是傻傻的林若若本着玩游戏的契约精神答应了,选择写情书作为告白的方式。

    刘玲玲答应林若若,将情书交给卓远,但是刘玲玲却跟卓远说,情书是她写的。

    本以为这么美的情书和这么美的她,卓远会欣然接受。

    没想到,卓远拒绝她了。

    身为校花的她十分受挫,把失败的原因都怪到林若若身上。

    刘玲玲的哥哥很早就出了社会,在社会上认识许多小混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