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很成功,等警察赶到,陈潇已经把人拖了出来,这位“平平无奇”在严潍眼前显露出了惊人的爆发力,一马当先,英勇无比。

    然后陈潇就倒了,被严潍及时接在怀里。她身上都是血和伤口,浸着火的余温,烫得严潍觉得自己也在跟着她一块发热。

    严潍吐了口热气,红色的发丝划过他颈窝,他忽然觉得自己的心脏出了问题。

    也许他患上心脏病了,否则为什么他的心跳快到这种程度?几乎要从胸腔里蹦出来。

    严潍回去想了三天三夜,三天三夜里他每分钟能想起十次陈潇,最后他懂了。

    他喜欢陈潇。

    严潍有了人生中的第一个秘密和第一个烦恼。

    秘密是他喜欢上了他的同学,烦恼是他喜欢上了他的同学,当然不是在为“喜欢上”烦恼,而是在为“怎么喜欢”烦恼。

    严潍从没主动接近过谁,他聪明,优秀,骄傲,嘴贱,简直比星星还高不可攀。于是在主动接近人方面,他就像个出生不久的婴儿,一个脑子两个大。

    第四天严潍买了满天星去医院探病。陈潇恢复得很好,正在大口啃汉堡,老师坐在她床边,瓜分剩下的薯条。

    陈潇向他挥手:“严潍!来看我呀?”

    严潍的心跳病发作起来。

    陈潇就像个奇妙的磁芯,他只要站在她的磁场里,心脏就跳得好快好快。

    “嗯。”严潍走过去,把花插在床头柜上的瓷瓶里。

    “我刚才还和老师说你呢。”陈潇笑得眼睛弯弯,“多亏你才能大获全胜,你以后一定得当个司令什么的,要不然多浪费。”

    严潍被夸得耳根子发烫,糟糕的是他觉得脸也快一并烧起来了。他从没失态过,失态对他来说跟剥去他脸皮一样残忍。严潍不想被剥脸皮的本能占了上风,他转身就走。

    陈潇看着门砰地关上,愣了很久:“不想来就不来呗,有必要么?”

    严潍站在病房外,颤颤巍巍地,大口地呼吸,许久后他揪住胸前的衣服,靠着墙慢慢蹲下去。

    感情是种奇妙的东西,它能让你对着雾霾天说天很蓝云很白,对着恒河水感叹好清澈的水,对着兽医站里的疯狗大赞多么可爱的小狗狗。

    严潍的世界天翻地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