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应告退,愉快的领自己的奖励去了。

    慕容云海用人,也不过是厚赏加鞭挞罢了,一手鞭子,一手银子,什么样的烈马都能调教的服服帖帖。

    正在此时,一个年轻人直接闯入了慕容云海的办公室。

    这个年轻人身上穿着一身潮牌,都是巴黎时装周最新的款式,看上去有些怪异,不过足够“时尚”。

    年轻人的相貌虽然不是帅的惊天动地的那种,但是五官还算清秀,再加上会打扮。身为一个大男人,化妆品用的不比女人少,身上还喷着香奈儿的香水,行走之时,芳香扑鼻。

    总而言之,这年轻人乍一看就是一个小鲜肉。

    如果在场有燕京时尚界的弄潮儿,一定会认出这位年轻人的身份——华夏时尚界的翘楚,著名的时尚潮流引领者,奢侈品的贵族尊享者,著名的服装设计师、造型设计师、神之剪刀手、情场浪子,来自魔都原家的三公子原玉清。

    原玉清自身就是华夏很多权贵和富二代膜拜的对象,只因其是最潮的那一个,当别人还在穿喇叭裤的时候,他就已经学会了穿高领毛衣。

    而且原家的势力也不错,是那种根深蒂固稳扎实打的大家族,不算太过富贵,也不算太过有权势,但是人脉关系却积累了几代人,底蕴惊人。

    原玉清能办很多人办不到的事,不过原玉清一向高冷,不会轻易为人办事。

    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原玉清不知何故,已然彻底为慕容云海所沦陷,成为了慕容云海的天字第一号舔狗。

    一句话总结,这家伙现在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原玉清现在为慕容云海四处奔波,忙东忙西,但是却连慕容云海的小手都没有摸到。而越是如此,慕容云海干活就越是起劲和卖力,只能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呵,男人……

    “姐姐,我已经调查清楚了!”原玉清一进办公室,就直接对慕容云海道,“那杨小天的身世果然有问题,里面似乎有一些阴谋……”

    “行了,这事你给我写份报告就行了。”慕容云海说着,投给原玉清一个感激的眼神,“这次真是辛苦你了,你对我真好,我可是很感动呢!”

    “姐姐……”原玉清浑身一震,痴痴的看着慕容云海,陡然觉得自己骨头都酥了二两。也就是他头上没犄角,身后没尾巴,否则就会现场演绎什么叫摇尾乞怜。

    “你放心。”慕容云海散发着自己雌性的魅力,把原玉清迷的是浑浑噩噩,“等我的大仇人杨小天倒下的那一天,我就和你在一起,让我们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轰轰烈烈,共享人世繁华……”

    “我期待那一天!”原玉清说着肉麻的要死的骚话,“等那一天,我一定要和姐姐你生好多好多孩子,孩子的名字我都想好了……”

    “呵呵。”慕容云海对此报以温柔的微笑。

    说了半天肉麻的话,原玉清自己也觉得有些过了,当下道:“姐姐还有事需要我帮忙吗?一句话下来,我赴汤蹈火,在所不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