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的民警接到报警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

    看到眼前一幕,饶是见多识广的民警,也忍不住浑身一凉。

    大冬天的,男人身上只着一条裤衩,光溜溜的被绑在一棵树上。

    脸肿成了猪头,身上更是没一处好地方。

    此刻出气多进气少。

    一个黑衣少女站在一边,低头打电话,见民警走过来,挂断电话。

    民警迟疑问道:“你们谁报的警?”

    “我。”少女开口,清冷的声音,犹如天籁。

    民警看向绑在树上的男人:“这是什么情况?”

    男人神智都已经不清醒了,看到民警口齿不清的大喊大叫起来。

    “你们谁是受害者?”

    “我。”少女开口。

    她看向停在不远处的出租车,“车里有行车记录仪,车内发生过什么,一看便知,另外,我表弟也在车内,他是目击证人。”

    顿了顿,她道:“出租车司机将我带到荒郊野外,欲对我行不轨,情急之下,我只能奋起反抗,警察叔叔,我是出于自卫才不得已反击伤人,一时太过激动,下手没轻没重的,如果他要起诉我,我也会请律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少女一番言辞说的条理清晰、有理有据,真的很难让人相信,这么冷静的人,会是受害者。

    警察把人全部带去警局了。

    警察调阅了车上的行车记录仪,和沈又安所说分毫不差,但记录仪并未记录下车外发生的一切,沈又安到底是不是自卫反击,恐怕也只有她自己才最清楚了。

    加上罗谦的口供,出租车司机的责任是跑不了了。

    至于出租车司机要另外告沈又安故意伤害罪,那得等他伤好了能说清楚的时候另谈。

    “沈小姐,请在这份笔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