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人的理论,也不能完全照搬,有些原则必须把握。”

    云逍前世,小时候是在农村长大的,因此深知乡村治理的很多弊端。

    必须防患于未然,在制度制定之初,就要充分考虑到一些问题。

    “宗法,绝不能凌驾于国法之上。”

    “乡约只能用于调解乡里民事纠纷,绝不能动用私刑,甚至私自处死族人。”

    这一点十分重要。

    宗法一旦大于国法,就会产生如同湖头镇彭家一样的地方豪族,百姓心目中没有国家,只有宗族。

    这样的宗族,为了宗族的利益,可以置律法于不顾,螨清时期的福建宗族大械斗,就是最好不过的例子。

    云逍接着又道:“乡公所的手不能伸的太长,对乡约只有指导、监督权,没有管理权,只要乡约符合规范,就不得干涉。”

    官府过度插手乡约,甚至直接指派约正,最终还是会演变成官绅勾结,蛇鼠一窝,受害的还是百姓。

    因此要最大限度的保证乡约的自主性。

    乡公所的主要作用,除了收税、维护治安,更大的职责是传达贯彻朝廷的政令,指导民生。

    另外还有最重要的一项,教育!

    把学校办到百姓家门口,自然是办不到,至少每个乡都要办一所小学,每个县一所中学。

    云逍接着又提出一些基本原则。

    李标等阁臣一一记在心里。

    说的这些,云逍不可能去微操。

    他只提宏观的,具体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要靠大臣们。

    “官治与民治相结合,大明根基,牢不可破矣!”李标抚掌赞道。

    次辅开拍了,其他人自然不甘落后,纷纷开口盛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