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志超摇了摇头:“那一年我刚刚从检票口,调到客运站的机关,在办公室做秘书,感觉自己前途无量。
突然有一天晚上,你师爷突然跑到我家里,神情相当慌张,说是在我家里住一个晚上。
其实大家都是聪明人,我一看就知道他犯事了,但却没有问他。
因为当兵的时候,我们都被普过法,如果我知道他犯事还收留他,那就是包庇犯。
如果我什么事都不知道,就算他犯了天大的事,也与我无关。
我当时就答应了他。
虽然我有家,但单位给我分了一个单身宿舍,我当时是一个人住在那里,他知道这种情况,所以才想到躲到我那里去。
我二话没说,因为他跟我的身材差不多,我连换洗的衣服都没拿,就准备回我爸我妈家去。
当时他有点六神无主,原本想好了不跟我说的,可又担心我不知道具体情况,在外面无意中暴露了他的行踪。
所以他告诉我,他杀了人。
当时我就一愣,问他杀死了对方没有?
他说不知道,一共杀了4个。
听完这个话之后,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他接着又让我出去打听一下,看看对方是不是死了人。
我当场就阴沉下脸,让他赶紧去投案自首。
他非常不理解,问我什么意思,去打听一下对方是否死了,又怎么样?
我跟他解释,对方要是没死还好,真要是死了人,我出去一打听,不就成了你的同案犯吗?那可比包庇犯的罪还要重。
再说了,他什么都不说,我当什么都没发生,他说了,我只能告诉他,接下来只有两种可能性:要么他自首,要么我举报。
因为我知道了他杀了人,不举报就是包庇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