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罢,林叶绮离开了座位,打开了一旁的保险箱,从中拿出了一叠钉在一起的白纸。

    林叶绮拿着这个东西回到座位,放到了林芸面前的桌面上。

    林芸一眼就认出了这是什么。

    是一份合同,想必就是自己以前和林叶绮签订的那份。

    内容很过分,甚至可以说是不合法的,但林叶绮还是想办法让其成立了。

    不得不感叹,林叶绮在处理事情这方面的门路还是很广的。

    “林芸,你还记得这份合同吗?”

    “当然,这可是我签过的最不合理的合同了。”

    如果不是当时真的没什么办法了,林芸又怎么可能签订了。

    说白了,林芸这几年,一直在被林叶绮的威逼利诱所玩弄。

    “那.....林芸,你还记得违反合同内容的惩罚吗?”

    “当然.....我记得。”

    “你认为你能承担吗?”

    “能,不然我也就不会回来了。”

    所谓的惩罚内容,在签订这份合同的时候,就已经决定好了。

    本质上,林芸依旧是需要遵守合同上自己需要做到的内容,唯一改变的,是自己被合同约束的时间。

    从十年到三十年。

    这下还真是亏到奶奶家了。

    “林芸,你违背的可是合同上最重要的一点,在未经我允许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居所,而且长时间未归。”

    “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