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叫忘得快,那叫把人藏心底下,越藏越是沉重。”

    “莫说我,你呢?”

    “至少比你好,反正现在他就算是跪在我面前,我也不可能会原谅他,死也不会跟他在一起了。”

    “吹吧你。”

    “不信拉倒。”

    “……”

    唐子煜不太想讲这个话题,视线落在毛毛虫上,问道:“你刚在想什么大计?”

    提起这个,唐然立马就兴奋起来。

    “哥,你说这集百兽之血,跟集百虫之血,有什么区别?”

    不等唐子煜回答,唐然就激动道:“我觉得其实没啥区别。这百兽之血不好集齐,凭着咱们俩的能耐,这一辈子也别想齐了。可这百虫之血不难啊,哪怕它们也是有级别的,很是厉害。可谁让它们个小,好欺负……”

    唐然将自己的想法缓缓道来,这还是之前那红火蚁给她的灵感。

    虽说虫子不如猛兽般威武霸气,可它们也是很厉害的啊。比如蚂蚁,能轻松扛起比它重几百倍的东西,刀螂是天生的用刀强者。

    唐子煜听着先是嘴角抽搐,然后眼角跟着抽搐,最后整张脸都在抽抽着。

    “你想多了吧,如果真就这么容易的话,人家紫阳山庄早就使用这个法子了,还能轮到你来发现?”

    唐然呆了呆,不太确定道:“也许他们没发现呢?反正尝试一下也无妨的吧?”

    “那如果可以的话,你想觉醒哪种兽魂?”唐子煜揉了揉正在抽搐着的脸。

    “蚂蚁吧,力气大。”唐然挥了挥拳头,“哪怕只是一百倍,我三百斤的体重,那就是能举起三万斤的东西,多厉害啊。”

    “到时候我也能进山狩猎,都不用刀不用剑的,直接把猎物扛起来就摔,就不信摔不死它。哼,摔不死它,我拳头也砸死它。”

    唐子煜捂了捂眼睛,虽没真正看到,但光想着就觉得没眼看。就仿佛看到一只长了妹妹脸的蚂蚁,举着比她体积大一百倍的东西,无比威武雄壮的样子。

    光想着啊,就觉得她嫁不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