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明父虽然有过战场厮杀的经历,但双拳难敌四手。

    更何况他还是因为伤了一条腿才从前线上退下来的,哪里能斗的过一拥而上的郡丞府众门人!

    结果先是被家丁暴打了一顿,后被郡丞冠上“污蔑官员”的罪名,施以笞刑,杖五十。

    明父伤上又伤,再加怒火攻心,直接一命呜呼,死在了郡丞府的大门前。

    至于明克敌。

    还是因为羊都郡丞怕事情闹的太大,所以只象征性的打了几鞭警告一下,就放了他一马。

    然而明克敌却并没有珍惜这条,因为明父之死,才换回来的小命。

    心怀郁郁,愧疚难当的他,一个月前直接在明父坟前的歪脖子树上用绳子结果了自己的小命。

    也正好便宜了现在身体里的这个外来者。

    虽然有些鄙夷前身自杀的行为,但既然占据了对方的身体,那么严格的来说,自己现在也是真正的明克敌了。

    杀父破家之仇,必须要报。

    而且还要光明正大的报!

    直接上门,一刀一个,那是莽夫行为,不可取!

    先不说势单力薄,打不打得过对方那一众门人。

    就算真的得手了,自己也得跟着陪葬。

    官,不管在哪个朝代,都不是那么好杀的!

    而最稳妥,也最畅快淋漓的办法,就是以同样的方式,十倍百倍的反报回去!

    他羊都郡丞以权压人?

    那自己就用更大的权压回去,玩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