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井之中,乌都被众人围在中间。

    “少主,人已经到齐了,请少主检阅!“

    在乌都的身边,有几个中年男人,这几个中年男人,据说是父亲身前最得力的小将,也是父亲秘密培养的,这些年一直都隐姓埋名,暗中为自己发展势力。

    乌都问道:“一共来了多少人?”

    “一共来了七千人,人手一把长枪,手枪,没人配发一百发子弹,手雷大概有三万发。”其中一个男人说道。

    乌都点点头,当年,秦墨的装备其实也不怎么样,有这些装备,就已经横扫了草原。

    现在他们手里的武器,已经是淘汰二十年的了。

    但不管淘汰多少年,枪就是枪,它的杀伤力永远是第一的。

    在厉害的人,中枪后都要受伤,被打中脑袋,也要死。

    手雷就不用说了,威力巨大。

    只是可惜,弄不到白磷手雷,那玩意才是真正的大杀器。

    他们自己弄了一些土炮,质量不咋地,但是威力还过得去。

    只要能够杀死秦墨,就够了。

    “诸位都是北奴遗民,这些年,潜藏在大明境内,过着忍气吞声的日子。

    今日起,我重扶狼神大旗,北奴之名,从今日开始重新出复出!”

    那几个中年男人都无比的激动,“少主万岁!”

    “少主是北奴的救星,是天命共主!”

    众人都齐齐低吼了起来,像是要把这些年积攒的怒气全都发泄出去。

    乌都听着这些人的吹捧,也不由露出了自得的神情。

    “不过,怎么才七千人?我觉得还是有点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