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了决定,裴文萍也不拖泥带水,很快就约了陈家人再次见面。

    “你们要的两百万,我答应,但中街的房子不能给你们。”

    房子是陈沂留给她最后的念想,从装修到家具再到布置,全部都是按照她的喜好。

    她早已视房子为她最后的归宿。

    陈家人见裴文萍退了步都暗暗高兴。

    真闹上法庭,他们不一定能占到便宜。

    从遗产继承法来讲,陈晓露和陈晓朝才是陈沂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要知道,陈沂留下来的遗产,可远不止裴文萍手里的两百万。

    包括不限于沪市的两套房、一辆奥迪车、基金、债券、现金、死亡赔偿金,以及陈沂所有作品的后续版权收入,等等。

    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裴文萍同样有权利要求分割这些遗产。

    就在陈家人准备答应时,易玲忽然出声:“你想要房子也行,但得多加十万块,你得给两百一十万。”

    “大哥给你的现金总共是两百零七万,你要是把房子还回来,那七万我们就不计较了。”

    “可你现在要房子,房款和装修加起来也有小十万了,加上那七万,十几好万块呢,你就这么揣兜里,不合适吧?”

    陈家人本来觉得,房子给裴文萍就给了吧,反正大头拿回来了。

    可听易玲这么一算帐,便都不吱声,想看看裴文萍是什么态度。

    毕竟,谁也不会嫌钱多。

    两百万都给了,也不差这十万,裴文萍打算答应陈家。

    不过她盘算了下手里的现金,离两百一十万还差得多。

    这两年,她跟着沈明珠做投资和理财,收益虽然不错,但本金都在外头,一时半会的拿不回来。

    她向陈家人提出两个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