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章六五 请先生赴死证道(1/6)
瀛州岛时,南奕曾与孙九执与宋忠基于《志士仁人》畅聊过一阵,既是在谈心,也是在收心,让孙九执与宋忠,尽可能与南奕本身观念,能取得共识,求同存异。
闲聊中,南奕将负责提供人口红利的底层民众,称之为藿食者;将高高在上的既得利益者,称之为肉食者,可以以藿食者为食。
在拥有超凡之力、弱肉强食的修行界,肉食者食肉,具备天然的正义性。
南奕既不认为前世天夏的赤色之火,可以无缝衔接到此世;也并不认为在此世有因地制宜点燃赤色之火的必要。
恰恰相反,南奕一直以来,是怕宋忠被他所写的《志士仁人》,也就是所谓“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武侠精神给带歪,心思拐到赤色之火上,妄图以赤色之火树立道心。
在南奕看来,肉食者食肉,无可厚非。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肉食者既以藿食者为食,便该尽职尽责,为藿食者提供一定的便利乃至庇护。
如此,方是双方维系合作共生之局面,即藿食者以身为肉供奉肉食者之前提。
所谓“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为的当是藿食者所代表的族群,而非肉食者在名义上组建的“国家”。
如果肉食者只顾食肉压榨,不仅不为藿食者提供便利,还反过来想方设法地加剧位阶固化,全无同胞情谊,视藿食者为牛羊猪狗,那么与其说双方是藿食者、肉食者之分,不如说双方已是两个不同族群。
而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面对此等肉食者,拔剑斩之,即是大义。
换言之,南奕眼中的行侠仗义,实是出于生而为人的共情感,路见不平,生出不忿之意,遂以族群之大义,剑斩不义,求取念头通达。
在此基础上,他甚至可以无视肉食者编织的“王法”,以武犯禁,自然谈不上正义。
至于以武犯禁后该如何善后,南奕却是懒得考虑。他坚定认为,行侠仗义,只需救人一时,再授之以武种,传其真气武道,而不必想着救人一世。
简单说,他人若无自强自救之心,南奕也不会秉持圣母之心去做保姆。
但如果宋忠心思拐到了“正义”上,追求起公平公正的赤色之火,试图为藿食者做保姆。南奕不敢说他做法不对,却知这条道路坎坷至极,且对修行成仙没什么助益。
所以,自打发现宋忠隐约有点赤色倾向后,南奕偶尔会与其聊上几句,关注其思想观念。
而相较宋忠,孙九执却是不存在什么妇人之仁、圣母之心。
他只是因童年经历,对肉食者天然不喜,各种看不惯,却说不出为何看不惯。
南奕的话,于孙九执而言,就像是提纲挈领的思想纲领,令其恍然大悟: